離職後可「爆料」揭發前公司醜聞嗎?AirBnB僱問分享3個做法對錯

撰文: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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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祕密當然不能向外洩漏,否則要面臨法律起訴,但又要向公眾保持透明度和誠實,身為管理人員自然覺得兩者不易兼顧。看看以下《Airbnb改變商業模式的關鍵誠信課》一書的節錄內容,該可讓打工仔對處理類似狀況時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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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提在巨大這間上市公司工作五年,這家公司以生產滑雪板、單車和其他休閒設備聞名。最近他被挖角到大新公司,他和巨大公司和平分手,雙方並簽署離職協議,他同意未來兩年內不會從事與巨大公司競爭的事業,也不會洩漏該公司祕密。

大新公司有一條倫理守則規定,員工和任何媒體來往,都必須透過公司的溝通部門進行。馬提到職第一天,有位他認識已久的商業雜誌記者透過LinkedIn傳訊問候:「嘿,恭喜展開新工作,要不要一起喝杯咖啡?很想知道你近況。」馬提很敬佩這位記者的作品,被對方問候讓他感到暈陶陶的。

但兩人碰面後馬提才發現,對方其實是想問他巨大公司最近電動滑雪板被消費者怒退貨的傳聞。那位記者說,有些滑雪板功能不正常,導致使用者發生嚴重意外。「我知道你和那個部門沒關聯,但你有聽說相關的事嗎?我聽說有名青少年使用了Xmodel這型號的滑雪板,結果發生意外,現在昏迷中。之後可能會打官司。」

馬提聽到記者說有人受傷時忍不住哀號出聲。他離職前確實在巨大公司內部聽說過,工程部門對滑雪板零件有些爭執,但主管執意繼續進行好衝高業績。看起來馬提知道一些內幕。

馬提該怎樣做才是對的?馬提可以告訴記者他所知道的事,又同時保持誠信嗎?

1. 不可以。他不應該和記者說話的,這樣做違反他新東家政策:接受媒體訪談卻沒事先告知溝通部門。馬提應該告訴記者他不想瞎猜,然後結束這場會議。

2. 他應該要求記者同意不得用任何形式透露他的名字,然後他想講什麼都可以。

3. 如果馬提感到良心不安,他應該告訴記者,他可以找幾位前同事來,用私下不公開談話的方式和記者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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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提的媒體難題】情境討論

馬提遇到倫理難題了,而且以上三個選項都可能「違反倫理」,就看你用什麼角度思考。

媒體自由是民主體制的重要組成。我有生之年見到許多揭發錯誤和改變世界的事件,其中記者的調查報導功不可沒。我非常尊敬媒體,本範例中的記者所為說不定真的可以促進公共安全。但一家企業就算有同樣想法,也不表示你會希望員工開誠布公地和隨便一位主動前來的記者談話。企業對外發言應該統一聲道,上市企業尤須如此。惡質溝通可能會嚴重損及企業的法律地位和品牌形象。

通常企業會指示員工不得直接和記者談論有關公司的事務,也不得在未告知溝通部門的情況下接受媒體訪談。這樣做的原因之一,是不習慣和媒體來往的人很容易講得比自己實際理解的更多,或是洩漏機密或不準確的資訊。

記者擅於奉承受訪者,藉此從對方身上挖出更多資訊,但如果真的順著記者的意思,大聲說出純屬猜測的資訊,可能會讓受訪人和所屬企業顏面掃地,傷害企業品牌。馬提對滑雪板設計的潛在問題所知並不全面,而且他僅知的一點訊息都是來自二手八卦。

事後來看,馬提也許根本不應該答應赴約,現在他很難順利下莊了。如果他拒絕再和記者談下去,他是履行離職協議中對前東家大大公司的義務沒錯,也就是保護公司機密資訊。同時,他也做到對新東家的承諾,即遵守媒體訪談政策。但馬提也知道自己的沉默可能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他選擇保密,讓年輕人暴露在危險之中。他應該有法律或道德義務,主動揭發這情況嗎?如果是,馬提遵守倫理義務的重要性會高於其他義務嗎?

馬提可能會認為和媒體合作是合乎倫理的選擇,應該也是正確做法。但其實也不一定。首先要考慮到的問題有:如果這真的是不做會良心不安的事情,馬提當初在前東家工作時為何不試圖解決問題呢?難道這是種酸葡萄心理?

馬提離開大大公司時有沒有把大大公司股票都拋售光光,而新東家新新公司會不會因為大大公司受害而得利呢?表面上看來,會不會給人感覺新新公司利用馬提這個祕密管道,刻意散佈競爭對手的壞消息?這是個表面情況可能和實情完全相反的經典案例,即便當事人本意良善,還是會造成傷害。

這個範例也提醒我們,針對員工加入或離開企業時所需簽訂的協議,務必要好好讀過並思考清楚。離職員工的資遣協議內容可能包括未用完的休假如何計算成薪資、如何處理該員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股票選擇權,以及存續的保險福利等。作為這些福利的交換,該員工可能會同意不要揭露任何在前東家工作時得知的重大資訊,抱括營業祕密、設計、產品發布時程或其他具競爭性的資訊。一旦違反協議,可能就會被前公司提起訴訟。

馬提可以選擇第一個選項,鼓勵前同事出面談論那個還不確定具體內容是什麼,但肯定和不安全產品有關的議題。根據某些吹哨者保護法案,馬提雖然已經不在該企業工作,他還是享有某程度的法律保護。但馬提規避新東家的媒體政策,主動和媒體發生關係以追求正面結果,這樣做可能依然違反新東家的倫理守則,接下來還是危險重重。

儘管潛在吹哨行為以及對公共安全的顧慮,似乎讓這個看似好懂的媒體政策多一種可思考的倫理框架,但基於諸多原因,與媒體互動最好還是交給公司溝通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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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bnb改變商業模式的關鍵誠信課》書本封面

書名:《Airbnb改變商業模式的關鍵誠信課》
作者:羅伯‧切斯納
前Airbnb的法務長兼倫理長,2020年退休,目前擔任Airbnb顧問。他在Airbnb擔任法務長兼倫理長,發展了一套深受員工歡迎的「誠信在此」專案,幫助Airbnb貫徹遵守法律和規則的文化。
譯者:蔡惠伃

【本文獲「商業周刊」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