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瑩稱社民連與民陣為不同組織 批警方做法滋擾 製造寒蟬效應
撰文:鄧栢良 翁鈺輝
出版:更新:
警方本年4月根據《社團條例》要求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並要求於今年5月5日或之前提交。據知民陣未有依時提交資料,警方今(28日)採取行動,搜查與民陣相關的4個地點,包括社民連位於長沙灣的總部。社民連主席陳寶瑩批評警方做法荒謬,因社民連與民陣是兩個不同的組織,社民連並沒有任何關於民陣的資料。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向在場記者表示,警察今早持法庭手令到社民連位於荔枝角泰昌工業大廈的總部,要求蒐集關於民陣的文件,理由是民陣並未根據條例依時提交2006年至今的資料,而社民連在2019年至2020年間,曾接收過民陣的資訊。
陳寶瑩強調,今早已向警方表明社民連與民陣是兩個不同的組織,社民連沒有任何關於民陣的資料。警方在社民連總部逗留約一個多小時,期間曾打開櫃桶、檢閱文件,但沒有開電腦搜證。搜查期間,陳寶瑩取出文件向警方展示,並說明屬社民連文件或法庭文件,而警方最終沒有帶走任何證物。
陳寶瑩續指,民陣最多有100幾個成員團體,不同團體均曾收到民陣的資訊,質疑警方為何只搜查社民連總部。陳批評警方做法荒謬及不合理,是對社民連及民間社會政治恐嚇,旨在製造寒蟬效應。而警方的搜屋行動亦造成滋擾,對此非常不滿。
民陣逾時未交資料 警搜社民連會址等4個相關地點警向陳皓桓發信 指民陣涉違社團條例 促交代資金來源、遊行資料民陣解散|民陣:一致通過解散 160萬元資產將捐予合適團體民陣解散|警方:跟進涉違社團例 刑責不因解散或成員辭職而抹走【民陣解散.圖輯】反23條起至反修例終 回顧民陣19年來遊行人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