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傳媒定義惹爭議 《警聲》訪PPRB郭嘉銓、高振邦談警媒關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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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的示威衝突現場中,警方與傳媒之間的關係緊張,近日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的做法,引來打壓新聞自由之嫌,令警隊和傳媒之間的矛盾再次成為公眾關注議題。今日(30日),警隊刊登的最新一期《警聲》特刊中,以「踏浪前行 ─ 警隊面對傳媒困難與挑戰」為主題,訪問多名參與「踏浪者」的警員,包括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傳媒關係課警司高振邦等。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稱,他上任時正值警民關係最低潮,當時社會很多人誤信謠言,因此其重點工作,是「以真相回應謊言」,透過不同平台,主動、迅速澄清種種不實指控。

另外,警察公共關係科成立直播小隊,郭嘉銓指小隊帶領公眾從警察的視角去看同一宗事件。郭嘉銓又指,警察公共關係科四大方向訂為展現警隊專業執法、主動澄清、提高警隊透明度,以及重建警民互信。

傳媒關係課警司高振邦則指,反修例運動期間,有非專業「記者」渾水摸魚,所謂警察與傳媒關係「破裂」,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在不斷非理性攻擊及歪曲下,刻意製造的假象,意圖是孤立警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