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指國安法生效是生死存亡之秋 黎表明無懼續求外國制裁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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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踏入第16天,《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繼續作供講述《蘋果》英文版的內部事宜。張指當時黎「好著緊」英文版,並曾指示英文版應只集中報道中國新聞,不應報道國際新聞以免「淡化」內容。張另憶述2020年5月人大宣布訂立《國安法》,黎覺得法例對香港和《蘋果》都是「生死存亡之秋」,一旦實施「香港個經濟金融都無㗎喇,《蘋果日報》都唔洗旨意有得做。」惟黎表明不會害怕,「會照講佢要講嘅嘢」,認為須請求美國制裁中共,當時更是「好多外國傳媒排住隊訪問佢」。

張劍虹供稱《蘋果》英文版內容分為一般新聞、大型專題、訪問及專欄,其中專欄的寫手則由高層、Mark Simon及Mark Clifford推薦。他提到執行總編馮偉光曾經表示,英文版種類太少,題目大多只有逆權、抗爭、制裁等,並問張可否增加一些副刊類文章。張之後向黎請示,但黎認為他成立英文版的目的,是要翻譯一些「偏黃」或者立場貼近《蘋果》的文章,希望藉此引起外國關注及輿論,「如果加埋其他類型嘅feature,就dilute(淡化)咗成樣嘢。」故黎最終未有批准馮的提議。

法官李運騰追問,張作為社長仍需就每個編採決定向黎請示,而非他本人做決定?張解釋上述指示涉及英文版的編採方向,一般而言,每間傳媒機構都會有其編採方向,除非該傳媒機構的持有者「好放手」或完全不理業務,否則一間傳媒通常都會按持有者的個人風格和立場擬定編採政策。

張劍虹(圖)指,曾就《蘋果》英文版稿件種類太少,請示黎智英,黎回覆不應增加一些副刊類文章,否則會淡化引起外國關注及輿論的目的。(資料圖片)

張劍虹供稱 黎智英「睇英文版新聞睇得好緊」 指示集中報道中國新聞

主控官周天行展示黎與高層在Whatsapp群組「English News」的通訊內容,顯示黎曾於2020年8月著張、馮二人想辦法增加新聞數量,馮回覆說會若出現如美國制裁林鄭月娥的重大新聞便會即時報道。黎亦曾引述英文版一則題為「共和黨稱拜登對伊朗及伊斯蘭國有利,非常適合中國」的報道,並問:「我們需要這類與中國毫不相關、全部主流英文媒體都有報道的新聞嗎?」當時馮解釋指他正嘗試加入一些國際新聞,因為他們的讀者來自世界各地,或想了解一些國際新聞。

黎後來回覆指:「我不認為我們需要這類新聞⋯我認為我們應該集中報道中國新聞,不宜淡化。」馮則說:「好的,(我們)從今天開始便會停止報道國際新聞。」張在庭上被問及英文版是否從那時開始沒再報道國際新聞時,謂:「我相信係啦,因為黎生講到明唔可以有呢啲嘢,就一定唔會再出㗎啦,同埋黎先生睇英文版新聞睇得好緊㗎。」

張劍虹指,黎智英(圖)曾稱《國安法》比他預期更嚴重,但表明不感害怕,「佢會照講佢要講嘅嘢」。(資料圖片)

黎形容《國安法》實施後 香港和《蘋果日報》都踏入「生死存亡之秋 」

張續解釋當時黎「心急」推出英文版,希望趁著《國安法》實施之時,影響國際輿論,爭取外國對香港及《蘋果日報》的政治保護,並對中國採取制裁等敵對行動,可況當時《國安法》已經實施,「黎生都覺得《國安法》實施咗之後,香港同《蘋果日報》都係『生死存亡之秋 』啦,所以佢對於英文版好著緊㗎。」

張憶述人大於2020年5月宣布訂立《國安法》時,「成個5月份,氣氛都係好緊張」。當時黎曾在一次飯盒會上表示最近很忙,「因為好多外國傳媒排住隊訪問佢」,他亦表明自己不感害怕,「佢會照講佢要講嘅嘢」。黎亦認為國安法比他預期更嚴重,「如果真係實施咗,香港個經濟金融都冇㗎喇,蘋果日報都唔洗旨意有得做」,故他必須請求美國制裁中共。張另確認,他於2020年12月離開「English News」群組。

黎智英認為「黃色經濟圈」有助抗爭運動 指示要《蘋果》推出「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

周天行其後引述《蘋果》英文版在《國安法》實施後刊登的4篇文章,內容包括美方制裁林鄭、民主派初選大搜捕是「港版美麗島事件」等。張在庭上確認,該些文章內容都是按照黎的編採方針刊登,希望喚起國際支持關注,促請國際社會制裁中港官員對抗中共打壓香港。

張作供時亦講及「黃色經濟圈」,他指黎認為若抗爭持續,「黃色經濟圈」便有需要存在,因為這對抗爭運動有好處,《蘋果》亦因而推行「撐小店」的分類廣告計劃。他解釋,抗爭運動熾熱時,很多港人根據政治取向揀選光顧的店舖,到小店消費,藉以支持抗爭,形成「黃色經濟圈」。而黎於2019年曾在「飯盒會」中,指示廣告部推出「撐小店」的分類小廣告,讓小店可以在《蘋果》免費刊登廣告一段時間,張之後亦有按黎的指示與廣告部主管跟進。

黎表示不向投稿流亡人士支付稿費 避免「上綱上線」

此外,張曾向楊清奇表示,政府正在通緝涉嫌違反《國安法》潛逃海外的人士,若他們想投稿,《蘋果》也不方便付稿費。張解釋當時他曾就流亡人士投稿的情況向黎請示,黎認為《蘋果》可以繼續刊登他們投稿,因為他們的文章能夠引起港人同情,但為免遭人「上綱上線」就不要付稿費,「無謂俾人(覺得)《蘋果日報》俾佢地一啲資助行為咁樣。」但張不記得這些流亡海外的通緝人士最後是否有向《蘋果》投稿。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張劍虹作供指,黎認為「黃色經濟圈」對抗爭運動有好處,指示《蘋果》推出「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讓小店免費在《蘋果》刊登廣告一段時間。(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