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加強版扣分制下周一實施 觸犯4項不當行為隨時被收屋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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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今日(11日)公布加強版公屋「屋邨管理扣分制」下周一(18日)起實施,有九個項目提高扣分分數,當中四項由扣7分倍增至15分,包括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及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住戶兩年內被扣滿16分,租約會被終止,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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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今年5月24日通過實施扣分制的加強措施,增加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九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以及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及/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以下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將會擴大:
.「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修訂為「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及
.「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房委會表示,如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其後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