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置屋邨公眾地方5年錄800衞生等投訴 何永賢:研明年扣分制加辣
公屋扣分制即將於下月「加辣」,9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將「加分」,但相關規管只適用於公屋,租置屋邨並未有同步跟隨。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8日)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指,過去五年共有47宗租置屋邨租戶因干犯不當事項被扣分。有議員批評,執法數字低,反映當局先警告後扣分的做法成效不彰。何永賢回應指,會考慮將對衞生、其他人騷擾程度高的事項,取消警告制度,直接扣分。
另外,房委會過去五年亦收到約800宗有關租置屋邨有關衞生和噪音的投訴,惟相關事項並未有納入扣分制,何永賢表示,會考慮將租置屋邨扣分制「加辣」,並將公眾地方納入規管,相信日後會與公屋的規管看齊,以加強阻嚇力。
過去五年一租置屋邨戶因積存垃圾 三度扣分須終止租約
何永賢表示,現時全港39條租置屋邨中,有13%單位為租戶,可受屋邨管理扣分制規管,但只有14項不當行為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公屋租戶,過去五年,即2018年2022年間,合共47宗個案被扣分,其中一名租戶因在單位積存大量垃圾,屢勸不改下,被扣分3次,最終被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
過去五年被租置屋邨租戶,主要被扣分情況:
.拒絕房委職員或授權人士進入單位維修、檢查和施工
.在單位內飼養寵物
.在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
公眾地方干犯不當行為研納入扣分制
現時租置屋邨租戶公眾地方的不當行為並不受扣分制規管,何永賢提到,過去五年,房委會接獲約800宗,有關租置屋邨公眾地方衞生及噪音的投訴及查詢,當局已向法團和物管公司反映相關投訴及要求跟進。當局亦會與其他部份商討採取聯合行動,例如調查噪音滋擾、冷氣機滴水及高空擲物等,並在扣分制外,透過租約和公契,處理租戶和業主的有問題情況。
何永賢預告,房委會將積極考慮,就租置屋邨公眾地方干犯不當行為納入扣分制,並跟隨公屋扣分制「加辣」,目標在明年第二季向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提出具體建議,並指會研判就對衞生、其他人騷擾程度高的事項,取消警告制度,直接扣分,但現階段認為租戶發出噪音的問題,仍可先透過勸籲解決。
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子穎認為,當局擬擴大扣分制適用範圍至租置屋邨的公眾地方,惟卻未有提到如何加強執法,強調現時公眾地方並無保安巡邏,才致公眾地方出現多種違規活動,亦令管理員均難以捉到違規者,而租置屋邨更需要物業管理處提交租戶資料,多了一重關卡,令執法上更困難。
他認為房委會應加強宣傳教育,並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多加巡邏,增加阻嚇性,才能解決租置屋邨的衞生和噪音問題。
經修訂 的 屋邨管理扣分制下不當行為一覽表
A 類(扣 3 分 )
- 在公眾地方晾曬衣物(房屋署指定地點除外)
- 在窗或露台外掛放地拖
- 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放置滴水物件
- 抽氣扇滴油
B 類(扣 5 分 )
-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出租單位內飼養動物
- 在公眾地方煲蠟
- 積存污水導致蚊患
- 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
- 在公眾地方非法賭博
- 冷氣機滴水
C 類(扣 7 分 )
- 高空拋擲破壞環境衞生的物件
- 在公眾地方吐痰
- 在公眾地方便溺
- 不讓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於其居住單位或於毗連其單位的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外牆、走廊牆壁、氣窗、鐵閘),就房委會須負責的工程,或為符合法定要求,或按房委會涵蓋整幢大廈的維修、保養或改善項目,進行檢查或施工
- 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
- 把出租單位用作食物製造工場或倉庫
- 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 在出租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衞生滋擾
- 亂拋垃圾
- 胡亂棄置垃圾
- 任由攜帶之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
- 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
- 造成噪音滋擾
D 類(扣 15 分 )
- 高空拋擲可造成危險或人身傷害的物件
- 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
- 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
- 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
- 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