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成涉把投訴信交女律師帶出監獄 兩人均被控 案明年1月再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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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初選等案被還押的鄒家成,疑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而有意寫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並涉把投訴信件交予一名女律師,讓對方寄出。鄒家成和女律師被控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今(31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年23日再訊,女律師准繼續保釋。

鄒家成因涉其他案件現正還柙。(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鄒家成(26歲,無業)和胡詠斯(30歲,助理律師)。控罪指,兩被告於本年5月2日,在香港將一份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控方庭上指,已準備案件進行答辯,但辯方要求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以索取文件,及讓被告考慮答辯意向。控方又指,次被告現以2萬元保釋,因控罪嚴重,要求增加不准離港和交出旅遊證件兩項保釋條件。

裁判官最後批准案件押後,但拒絕增加次被告的保釋條件,維持2萬元現金保釋。

案件編號:WKCC460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