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3人涉將文件攜離收押所 鄒家成FB﹕經律師寄投訴信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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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在本月24日早上以「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34章《監獄條例》第18條,分別於荔枝角收押所拘捕一名正在還押的26歲男子,及於港島區拘捕兩名分別29及30歲的女子。3人涉嫌在較早前未獲懲教署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荔枝角收押所。兩名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將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而正在還押之被捕男子,將繼續由懲教署看管。

鄒家成facebook指因透過律師寄出投訴信而被捕。(鄒家成facebook)

今日晚上,鄒家成個人facebook專頁發文承認事件,指早前鄒家成因被懲教禁止收取書籍而有意寫信向申訴專員公處投訴,有鑑投訴信件經常在懲教人員阻撓下無法送達,於是他改透過律師寄出信件。本月24日,鄒家成及其兩位律師因涉嫌「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而被國安拘捕。

現時因初選案被還押鄒家成,亦因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遭闖入破壞一案被控暴動罪。他昨日(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暴動罪,明年2月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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