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非禮7歲女 押後至12月再訊 准現金及人事共4萬元保釋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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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嫌於上周三,在葵涌大窩口道一單位非禮7歲女童,因而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25日)在沙田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DNA檢驗、指紋較對和閉路電視分析等,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把案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並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共4萬元保釋。

被告梁桂鋒,34歲,警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9月20日,在香港新界葵涌葵馥苑安葵閣一個單位內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亵行為。

辯方有保釋申請,但遭控方反對。鄭官聽罷陳辭,准被告以現金和妻子人事擔保各兩萬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和前往案發地。

案件編號:STCC 295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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