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向互助社虛報資料獲貸款16.5萬 官斥警應知法守法 判囚3月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男警涉嫌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虛報他每月償還貸款的金額,令互助社向他批出貸款16.5萬元。男警早前承認詐騙罪,案件今(21日)在東區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男警因生活奢華及有賭博習慣而欠債,其犯案亦是蓄意及持續性,又斥他身為警員應知法守法,判男警入獄3個月。
被告黃栢倫,47歲,任職警員24年,承認兩項欺詐罪,指他於2017年8月14日在香港,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訛稱其貸款的每月還款總額為港幣9000元,意圖詐騙而誘使該互助社批准貸款11萬元;及於2019年6月20日,向互助社表示其每月還款總為港幣5千元,意圖誘使互助社批出貸款約5.5萬元。
傳媒報道後遭同僚疏遠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非常後悔,又因有傳媒報道,同僚朋友都遠離他。被告知道他或會失去工作,打算服刑後任駕駛導師,並承諾不會再犯。
案件涉蓄意及持續性
徐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警員,應知法守法,案件涉蓄意行為,且具持續性,其欠債原因亦與賭波及賭馬有關,被告更追求高生活品質。考慮到被告任警員時曾獲嘉許,包括破獲一宗販毒案件,他亦向互助社還清債項,最後判被告入獄3個月。
案件編號:ESCC 1508/2023
前警長認隱瞞銀行等借錢 向警隊互助社騙取貸款76萬 認欺詐候判時任警長涉欺詐警察儲蓄互助社 以獲76萬元貸款 案押後至5月訊50歲警長虛報資料詐騙儲蓄互助社76萬貸款 遭廉署起訴4項欺詐罪警長涉瞞警互助社借60萬 兼與另一人收外圍投注 案押後續作調查前警長騙警察儲蓄互助社以獲借貸50萬 被判社服令80小時男警向儲蓄互助社借錢 隱瞞財務狀況 涉詐騙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