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隊空手道前教練李志滿涉非禮學員 官認為未證有猥褻意圖裁罪脫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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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教港隊的空手道教練李志滿,被指在科大體育館授課時非禮一名35歲女學員,他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案件今(30日)在觀塘法院裁決。裁判官劉淑嫻指,雖然認為被告當日的確有打事主X臀部,考慮到他事前曾多次糾正X的轉腰問題,過去亦曾因糾正動作與X有身體接觸,而未遭對方提出抗議。劉官認為未有證據證實被告有猥褻意圖,裁定他罪名不成立。辯方有訟費申請,劉官以被告自招嫌疑為由拒絕。

被告李志滿(67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2019年7月5日,在香港科技大學體育館某室,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承認事實指,被告案發時為一名兼職空手道教練。

被告李志滿被排非禮女學員,裁判官認為未證有猥褻意圖,裁定罪名不成立。(劉安琪攝)

X臀部曾被大力拍打

劉官裁決指,接納事主X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案發時,X與兩名同學形成三角站位練習。當X抬起右腳左轉時,她到臀部被大力拍打。雖然X當時未有向後望向襲擊者,惟劉官認為以當時情況,打X臀部的應該是被告。

被告當時執着要糾正動作

劉官考慮到,被告在上課之初便有提出及糾正X的姿勢錯誤,且有女學員曾向警方透露案發時聽到被告指X未有轉腰。加上,X當時身穿蓋過臀部的空手道袍,伸高腳向上踢,其身體正在運用當中。劉官因而認為無法確定被告是想打X臀部或大腿,指被告當時執着於糾正X動作,亦不認為被告有猥褻意圖。

不排除被告認為雙方接觸獲X允許

劉官續指,X向被告學習空手道已有一段長時間。被告過去亦曾捉著X的腰部「揈」,X當時雖覺得被冒犯,但沒有提出抗議。而空手道是一項攻防武術,有機會產生身體接觸,故不能排除被告自以為雙方的接觸獲得X的允許,課堂上因糾正學生動作有接觸亦屬正常,終裁定被告罪脫。

案件編號:KTCC 50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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