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兩妻均紅杏出牆 中年漢自覺是受害人 認兩非禮15歲女兒囚28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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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遭第二任妻子拒行房兼要脅離婚,在梳化睡覺的他稱覺冷,爬上15歲女兒床並涉摸女兒胸及大腿,又在一家人本地旅行時,趁女兒洗澡入房。妻聞事件對質,中年漢回應:已一段時間無騷擾女兒。他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案件今(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王證瑜引述報告指,被告兩歷妻子出軌,生報仇心理,自覺是受害人,認為其悔意流於表面,被告與事主是父女關係,屬違反誠信,須判阻嚇性刑罰,判被告入獄28個月。

男被告L.W.K. ,報稱自由工作者,承認於2020年11月或12月某日、2021年5月9日,以及2021年9月某日,在香港猥褻侵犯約15歲女童X。

被告LWK承認兩度非禮15歲女兒,在區域法被判囚28個月。

兩妻均有婚外情產報仇心理

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經歷過兩段婚姻,兩任妻子均有婚外情,導致其產生報仇心理。報告續指,被告案發時的妻子患抑鬱症,曾要脅被告離婚,又停止與被告進行性行為,被告因而視自己為受害者,報告指其悔意流於表面。

女兒受創傷學業受影響

至於事主X的創傷報告則指,她事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另有情緒低落、頭痛、自殺念頭等。事件亦令X難以信任他人,學業成績亦因而受影響。

兩人為父女關係涉違反誠信

法官判刑指,被告案發時約53歲,女兒X則只有15歲,雙方年紀相差大。另兩人為父女關係,事件因而牽涉違反誠信和利用其地位犯案。考慮到被告犯案時間不長,期間未有威嚇或對X使用暴力等其他不當行為,判他就三罪判囚28個月。

睡梳化覺冷爬上女兒床

案情指,2020年底的某天,原本睡在梳化上的被告稱感寒冷,爬上女兒X的床上並抱其腰,又觸碰她的大腿,和伸入她的內衣觸碰其胸部。

本地旅遊趁X洗澡入浴室

2021年5月,被告一家到本地酒店遊玩。當X在浴室洗澡時,被告脫衣進入浴室,以勃起的陰莖從後戳X臀部約 10 次,並試圖撫摸腰至胸部;同年 9 月,X 與妹妹在家洗澡時,被告在妹妹離開後突然進入洗手間,用手指侵犯其陰道。

遭妻對質稱一段時間沒再騷擾女兒

同年11月,X的母親Y聽到發語音訊息給朋友提及非禮事件。Y因而找被告對質,被告自言已一段時間沒有騷擾女兒,Y隨即報警。

案件編號:DCCC 24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