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非禮6歲女童罪成後中風亡 控方求注銷控罪 官稱有待商榷
六旬的士司機疑於2018至2020年間,兩度以「玩唧遊戲」為藉口,隔衣服撫摸其同居女友的6至8歲女兒的私處。他經審訊後於本月初被裁定兩項猥褻侵犯罪成,須還押候判。惟被告在拘留所數天後疑中風,並終告不治。案件原於今(25日)判刑,控方要求撤銷被告罪名,法官同意現時判刑已無意義,但應否注銷控罪卻認為值得商榷,又指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大,事件對事主造成深遠影響,若判刑會判被告入獄30個月,最後仍決定先取得被告的死亡證後,再決定是否要注銷其控罪。
被告還柙兩天後疑中風
被告N.W.C.D.(64歲),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指其於2018年夏天某日,在九龍土瓜灣某單位非禮6歲女童X;及於2020年10月26日,在尖沙咀某單位非禮8歲女童X。據雙方承認的事實指,案發時X與母親Z、弟弟同住於案發單位,被告則為母親的男朋友。法官早前裁定被告兩罪均罪成後,還柙被告以候其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
根據資料,被告於今年8月4日被裁定非禮罪成後被還柙,懲署處在同月7日發現被告疑中風不適,被告送院治療後情況惡化,延至同月8日早上離世。
要否宣布控罪已無效有待商榷
甫開庭,控方便指出被告在還押候判期間死亡,由於現階段判刑未頒下,定罪尚未完成,故望法庭能宣布控罪再無法律效力。法官則同意本案在法理上無須再判刑,因為已無實質意義。至於有否法律需要宣布控罪已無法律效力,則仍有商椎餘地,下令案件押後至被告死亡證發出,屆時控方若有需要可就要否注銷控罪作陳辭。
案件存在破壞信任的情況
法官最後指出,被告與X年紀相差數十年,X是被告女友的女兒,案件存在一定的破壞信任情況。雖然被告每次犯案時間均不長,案中亦不涉暴力,但事件對X造成長遠影響,導致X與母親關係轉差,故若須判刑會被告囚30個月。法官續指,由於被告已身亡,再沒有重犯機會,判刑已無意義,故無須正式頒下判刑。
以玩唧為名非禮事主
X的錄影會面片段指,首次非禮事件發生於她6歲時,被告當時隔著衣服撫摸其私處,她感害怕並大哭。被告此後亦曾多次非禮X,惟X已忘記發生的時間及具體細節;最後一次非禮發生在她差不多9歲時,被告提議與X及弟弟在床上提議「玩唧」,借機隔著內褲撫摸X的下體。X感到害怕並大叫,被告見狀掩著她的嘴巴。X隨即在弟弟幫助下拍打被告,並警告被告若再這樣會「搵警察」。X事後將事件告訴其生父,繼而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24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