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疑遭繼祖父性侵4年 憶首次被姦痛如撕裂 被告說:忍一忍啦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女童6歲時隨母親搬進繼父家,疑遭同住的繼祖父性侵4年,包括強姦及多番非禮。事件終被指發,繼祖父否認指控,案件今(1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現已17歲的女事主在報案時的會面錄影透露,比她年長五十多歲的被告,在其母親及繼父不在家時侵犯她,她憶稱首次遭強姦時,下體痛如撕裂,被告卻叫她:「忍一忍啦。」她又形容覺繼祖父當她是「雞」或做愛的伴侶,又認為繼祖父視她為老婆,然而她當時只是一名小孩,直言:「唔知佢點下到手。」

被告S. H. S.,69歲,裝修工人,被控於2012年5月至2016年8月在觀塘某單位,兩次強姦和三次非禮女事主X。X案發時介乎6至10歲,被告案發時則介乎57至62歲。

被告SHS否認2項強姦及3項非禮罪,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教游水藉機觸其下體

現年17歲的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並播放她於2021年錄取的會面紀錄。她在會面指,案發時和母親Y、繼父和被告(即繼父的父親)同住涉案單位,她會以「繼爺爺」和「爺爺」稱呼被告。她指,被告在游泳池教她游水時,他的手已觸及她的下體,她當時感不適,身體略為「縮一縮」,然而被告之後對她的行為漸趨過分。

首次被姦下體痛如撕裂

X稱她第一次遭被告強姦約6、7歲,當時其母親和繼父均不在家,被告在他的房內摸X的下體,繼而脫褲及叫X也脫下褲子,然後把她強姦。X形容當時:「好痛好痛好痛…好難用文字表達。」又指其下體如撕裂。她痛至哭泣,叫「唔想」、「好痛」,被告卻著她:「忍一忍啦。」X稱她被強姦時想起母親,希望母親可在身邊幫她。事後被告叮囑她不要告知其母親和繼父。X稱遭被告強姦約兩、三次。

X洗澡時被告隔浴簾在外自瀆

X稱她又多次遭被告非禮,被告曾在X洗澡時走入浴室,隔著浴簾「打飛機」,或在她洗澡後,「公主抱」她至房間,脫下裏著的X毛巾並舔胸,又試圖與她濕吻。X曾在入睡時遭弄醒,發現被告在摸她的下體。此外,被告曾想與她性交,她不願意,被告之後一邊以手指插其肛門,一邊問:「舒唔舒服呀?」

性教育課時曾想告知老師

X形容被告:「當我係雞咁...當我係同佢做愛的伴侶。」又認為被告視她為「老婆」,但X指案發時她仍是小孩子,並說:「唔知佢點下到手。」她曾於性教育課時,想把事件告知老師,但因被告是家人,令她難以啟齒。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件報警後,被告於2021年10月7日被捕,警誡下他否認指控。

案件編號:HCCC8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