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地武警強姦新相識單親母 稱心急找人傳宗接代犯案 判囚6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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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內地任武警的地盤工,認識一名剛相識的單親媽媽,不斷要求對方成為其伴侶,不請自來,堅持在女方家中留宿,更傳色情片要求性交,最後更亮出菜刀向女方說:「今日點都要搞一下。」並把對方強姦。地盤工早前被裁定強姦罪成,其律師求情稱被告只是想找事主為他傳宗接代,才會急於性交,在機會主義下犯案。法官黎婉姫今(25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強姦前更曾亮刀,屬加刑因素,判他入獄6年。
被告李景豪(40歲,地盤工人)。他被控於2020年11月30日,在打鼓嶺某單位強姦女事主X(案發時39歲)。
求情指被告只是做法過急
辯方求情稱,本案有別於一般強姦案件,被告並非為了發洩情慾犯案,而是希望與X有感情發展,審訊時X也同意男方曾提及想生兒育女,X沒有斷言不想性交,或在言語上給了被告錯覺,被告明白當時做法過急,忽略他人感受,對此極之後悔。
事主受創傷反應
黎官判刑時指,心理專家評估X經過事件後有創傷反應,及承受中等至嚴重的壓力,至今仍會逃避回想事件,現時她的心理狀態有所好轉,但拒絕接受心理治療。
被告曾在內地任武警並曾立功
黎官引述辯方陳辭,稱被告在內地出生,曾於內地任武警及輔警,曾在部隊中立功。2020年,被告家庭遭逢巨變,不但蒙受金錢損失,兩名家人更接連自殺,自此他便擔起照顧家庭責任,同年持單程證來港,在港地盤工作。
急於性交事前無預謀
黎官接納案件並非精心策劃,被告希望X成為他的伴侶,又一直表明想與她結婚,他因急於與女方性交,希望對方為他傳宗接代及組織家庭,故在機會主義下犯案,事前沒有預謀。本案沒有減刑因素,惟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增加女方感染性病的機會,另在強姦對方時亮出菜刀,均屬加刑因素,考慮所有情況後判他入獄6年。
案件編號:HCCC 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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