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七一有紙盒冒煙 化驗師指物品燃燒可產生有毒氯氣 文員認罪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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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國安法實施翌日,兩名男子涉嫌在灣仔集成中心外,將一個膠樽掉入一個紙箱內,引致白煙冒出。附近警員聽到巨響後趕往現場,發現紙箱內數個分別已變形及燒焦的膠樽,經化驗後證實含聚乙二醇、三聚氰酸等化學物,混合後可產生明火及煙霧,一旦燃燒會產生有毒氯氣。涉案兩男被控公眾妨擾罪,其中一名任文員的被告,今(22日)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押至同案不認罪被告審訊完畢始作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涉兩名被告

被告原柱健(30 歲,文員)及李浩琛(31 歲,興趣班導師),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與對方在灣仔軒尼詩道集成中心的行人路,非法引致煙霧發放,對公眾造成妨擾。被告原柱健承認控罪,李則會接受審訊。

被告原柱健在區域法院承認公眾妨擾罪,同案被告李浩琛否認指控,案件開審。

當日灣仔有遊行商場突傳爆炸聲

案情指當日大批人士在港島區集結,有示威者在灣仔軒尼詩道與杜老誌道一帶以磚頭阻塞行車道,警方則派員進行高姿態巡邏。晚上約7時半,有警員聽到一聲彷如爆炸聲的巨響,並看到集成中心外有白煙冒出。隨後,他前往聲響地點,聞到現場散發酸性味氣體,白煙則來自集成中心外走火通道口的一個「Vita」紙箱,內有4個膠樽,其中一個已燒焦,另一個載有白色固體的寶礦力樽則已變形。

片段見原曾把樽裝物放入紙箱

警方追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案發前數小時,原與另一男子曾經出在炮台山永昇中心。傍晚近6時,有不知名人士把「Vita」紙箱放在集成中心的走火通道外,派發樽裝水。約一小時後,原與同行男子該處行人路上徘徊,之後一度進入餐廳「快樂蜂」內的洗手間。二人離開餐廳後,原把一支樽裝物體放入集成中心外的紙箱,同行男子則在附近徘徊,他們及後返回「快樂蜂」購買食物。十分鐘後,原放進紙箱內的樽裝物體冒出白煙。及至8時半,兩人先後返回炮台山永昇中心。

警方發現紙箱內有白色固體

警方發現,案發現場的紙箱內側有燃燒過的痕跡,且留有濺落的白色固體,分別檢測到聚乙二醇的短碎屑及三聚氰酸。紙箱內已燒焦的殘餘膠樽,找到含炭、鈣及氯等殘留物;因輕微受熱而變形的寶礦力膠樽,外側表面沉積著的白色固體則驗出三聚氰酸。

警搜查檢取消毒漂白丸及煞車油等

原與該同行男子約在事發後三週被捕,警方在後者住所內,檢獲消毒漂白丸、載有白色粉末的多個容器、剎車油等,分別含有三氯異三聚氰酸劑、氯酸鉀等多種化學物。此外,警方在該男子任教的永昇中心27樓「STEM Work」內,找到載有相類化學物。

化驗師指化學物品混合會產生火焰

政府化驗師陳凱耀指出,部份化學物混合後會產生火焰及煙霧的自發反應,其中高氯酸鉀是屬爆炸品常見成份,而三氯異三聚氰酸劑一旦燃燒會產生有毒氯氣。陳推斷,涉案紙箱的損毀可能是由這些化學品的反應所致。

吸入氯氣會刺激肺部及眼睛

法證專家則指, 氯是一種常見的有毒吸入物,具有刺激肺部的特性,若果吸入或眼睛直接接觸到氯氣,有機會引發反應性氣道功能障礙綜合症、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症等病症,甚至不時引致急性肺部損害及死亡。

案件編號:DCCC959-9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