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婚已離母已逝 被告覺無束縛可認殺人 對情婦的愛不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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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殺死情婦後棄屍,案件今(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前董事續自辯。他自言在死者秦嘉儀死後,他與妻子的關係有好轉。他曾涉案被捕,因不想再摧毀與妻子的關係,又怕妻子受不住打擊。後來他已與妻子離婚,母親亦不在人世,自覺再沒有束縛,便改口認有殺秦。他又承認因懦弱而讓秦以為他們可重修舊好,結果對雙方都造成傷害。他又稱11年來都無法忘記秦的死,亦不曾停止愛過她。

被告陳文深,49歲。他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秦嘉儀(33歲)。

被告陳文深稱,事隔11年,仍無法忘記秦的死,亦不曾停止愛過她。(資料圖片)

見秦沒有反應才知出事

被告稱,案發當日他大力按著秦的口鼻時,突然發現秦變得安靜,便說:「你唔打我,我放手啦。」然後立即衝入洗手間,但見秦仍沒有動靜。他初時以為秦只是想嚇他,他回去看秦時,發現她嘴巴半合,眼睛閉上,不斷推她也沒有反應,才驚覺出事。

被告稱他有為秦進行心外壓,直至秦的臉部變色,才知道秦因其大力按著其口鼻致窒息而亡。他當時感到害怕、傷心和絕望,腦袋一片空白,整個人「無左動力、好似散晒咁」。

知秦無法救回曾想一走了之

他稱當時有考慮要否召救護車,但知道秦已「救唔番」,更甚的是他明白自己做了一些可怕和恐怖的事,這些事均難以向他人解釋,又考慮到其妻子及兒子會因他出事而無人照顧,因而打算一走了之。

營造秦已搬走的錯覺後棄屍

惟途中被告驚覺屍體不處理會被發現,便嘗試將秦放入尼龍袋,但不成功。他之後收拾個人物品丟棄後,到超市買了四卷保鮮紙,並用保鮮紙包住秦的屍體,之後放入尼龍袋,並把秦的私人及重要物品丟棄,又取走秦的兩張電話卡,營造秦已搬走的錯覺後離開。翌日,他再開車到涉事單位,用手推車將屍體搬走,並把屍體棄於將軍澳垃圾場。

秦死後一個月與妻修補關係

被告稱,秦死後一個月,他與妻子一同到日本修補關係,翌年兩人關係好轉。事後半年,被告一度被捕,但獲無條件釋放,妻子亦相信他與秦失蹤的事無關。公司又讓他暫時停職,他因而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不久後與妻子回復親密關係。

被告承認說了好蠢的大話

被告於2013年再被捕,妻子在其扣留初時仍十分支持他。被告在庭上稱,當時他十分想與母親、妻子及兩兒子好好生活,不想再摧毀與妻子的關係,害怕她會再出現精神問題,亦深知若妻子知道真相必定不會原諒他。被告又說:「我知要扮到同KK(秦)死無關係好難,無可能,但只要有一絲希望 我都會去做。被告說:「我面對唔到呢樣野,我知好蠢,但我當時否認殺咗嘉儀,我隱藏晒所有野,講左啲好蠢的大話。」

無望與妻團聚決定認罪

但到了2016,妻子表示為讓兩名兒可以過一些正常生活,也讓她展開新生活,決定與被告離婚。被告沒有嘗試挽回妻子,因為他當時只希望妻子能夠開心。及至2017年,他的母親已離世,他已沒有任何束縛了,自知無可能再與妻子等團聚,便決定認罪。

怕別人不接受未透露被挑釁詳情

對於要否在庭上坦白因被秦挑釁才失去自制能力感掙扎,他害怕他人不明白:「一個人失控後可以做啲咁恐怖的事。」他又害怕他人不接受他原是一個不使用暴力、斯文的人。因此,他最後只承認殺死秦,未有透露被挑釁詳情。

11年來無法忘記秦

被告最後稱:「如果我同嘉儀好地地,點會無端端做啲咁既事?」他承認因懦弱,未能及時離開秦,讓秦以為兩人有一日可重修舊好,自言當時只是想幫秦,沒有想過會害死她,現感到十分後悔,又謂:「11年嚟,我都無辦法忘記。」被問及不離開秦的原因,被告稱因為初時仍愛她,仍想繼續見她,後來見到秦情況變差感內疚,認為自己有責任幫她變回過去「活潑開朗」的秦。

案件編號:HCCC1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