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為妻與情婦分手 一個月後已忍唔住 被告強調兩個都愛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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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殺死情婦後棄屍,案件今(1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前董事出庭繼續自辯。他自言至今仍愛著現已離婚的妻子,但在妻子發現其出軌後,開始仇視他,並會經常檢查被告的行蹤,更曾服用安眠藥自殺;被告另指在與死者分手後仍愛著對方,仍會發訊息予對方查看狀況,一個月後更「忍唔住」再與其見面,但強調兩人再無親密舉動。

被告陳文深,49歲。他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秦嘉儀(33歲)。

死者秦嘉儀。(資料圖片)

與秦分手後即回家箍煲

被告上周自辯提到他被妻子發現有外遇後,便向秦提出分手,他今說,分手當晚,他回家想與太太「箍煲」,自言和秦只是「玩玩下」及不會再見。惟太太不信,開始仇視及冷待他,又不讓他在睡房休息,外出時會經常打電話檢查其的行蹤等,對被告造成很大的壓力。

妻服藥自殺說:你唔愛我啦

大概在兩星期後,太太打電話到公司找他,他當時工作並不順利,語氣不太好地回覆:「唔好煩我啦,俾我靜下啦!」然後收線。被告回家後,他便發現太太半昏迷地坐在地上,喃喃自語:「你唔愛我啦…」,身旁有樽藥瓶,被告見狀立即送太太到醫院。太太翌日在醫院醒來,哭著向他說:「你做咩要救番我…你唔愛我啦…」,被告強調還愛妻子,叫她不要再做傻事。被告在庭上自言,時至今日仍十分愛太太。

秦多番要求最終忍唔住見面

被告續指,他在與秦分手後約一個月,當時他感到很不開心,仍很愛秦。故在秦多番要求下,最後「忍唔住」去見秦。被告自言:「我好軟弱,但真係好掛住佢。」但強調兩人自分手後再無有過親密舉動。

秦曾說單位有二人回憶不想留下

被告另提及,他之後曾提醒秦要為自己打算,日後不會再畀錢她,但他以秦名義購下的單位,他亦不會取回。但秦聞言後並不開心,更指單位令她想起兩人的回憶,不太想留在單位內生活。秦之後表現更越來越不開心,沒有動力,也不會清潔打掃,並開始不斷食煙及喝酒。

審訊午續。

案件編號:HCCC1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