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董事涉殺情婦後棄屍 爭議行兇時意圖 否認謀殺
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戀上夜總會公關後,將她金屋藏嬌。惟前董事的妻子發現丈夫不忠後,兩人感情生變。前董事更涉在情婦單位殺死對方,用尼龍袋運走屍體,之後棄屍。他行兇後更疑用情婦的手機發短訊,訛稱她會留在內地。情婦兄長就胞妹失蹤報案,警方調查終拘捕前董事,但情婦的屍體一直未能尋獲。董事否認謀殺,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不爭議被告非法殺死情婦,主要爭議為被告行兇時是否有謀殺意圖。
被告陳文深,49歲。他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秦嘉儀(33歲)。
被告持有秦單位鎖匙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在四川出生的秦於2007年和前夫離婚。她在港任夜總會任公關時,結織已婚的被告,兩人在2008年拍拖。秦其後沒有在夜總會工作。被告於2009年替秦支付牛頭角淘大花園一單位的首期,他亦有單位鎖匙,並常登門造訪。被告亦有投保,秦為保險的受益人。
妻揭發被告有婚外情
被告的妻子於2011年發現被告有婚外情,曾聯絡秦。秦亦感到被告對她態度有變,她感到失落,被告曾安排秦見心理學家。秦的鄰居曾看到秦與被告在單位內爭吵。
被告單位內殺死秦
控方續指,閉路電話拍到秦於同年10月5日進入居住的大廈,但之後便失去蹤影。秦的兄長於數月後,就秦失蹤一事報案。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於10月6日晚上進入秦居住的大廈。而在案中不爭議,被告在單位內非法殺死秦。被告之後外出,購買真空袋、手套和保鮮紙等,然後返回單位,逗留約一個多小時後才離開。
將秦的屍體放尼龍袋棄於將軍澳
被告於翌日才返回單位,之後以手推車推着一個尼龍袋離開,然後開車前往將軍澳。控方指,尼龍袋內藏秦的屍體,而他已在某處棄屍,而秦的屍體最終未能尋獲。
發假訊息扮秦會留到內地
此外,被告事後亦指示裝修工人清空單位內的物品,以及找人洗車。此外,被告亦使用秦的手機發訊息予她的友人和心理學家,假扮秦會留到內地。被告亦曾以公司辦公室電話,致電秦。而警方最終於2012年4月,拘捕被告。
控方指,案中的主要爭議是被告案發時是否有謀殺意圖,控方會依賴案中的環境證供佐證。
案件編號:HCCC1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