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泛民議員涉立法會示威 郭家麒胡志偉范國威獲撤控 部份將認罪
九名泛民前立法會議員,被指在2018至2020年間,在立法會會議上涉作出滋擾行為,包括潑臭水及襲擊建制派議員等,被控襲擊及藐視等被控多項罪名,控方分成6案提控,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區諾軒獲准簽保守行為,餘下8人,尹兆堅擬就3案認罪,陳志全則否認所涉3案的罪名,餘下6人,3人會認部份罪名,另有3人:郭家麒、范國威及胡志偉,獲撤銷全部罪名。
9名被告包括:林卓廷、尹兆堅、范國威、朱凱廸、郭家麒、區諾軒、胡志偉、黃碧雲、陳志全。他們全被指於2018至2020年間,在立法會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襲擊、藐視等多項罪名。
該6案件分別如下:
2018年6月13 日,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有保安員在推撞時受傷。
被告:林卓廷及尹兆堅。
控罪:兩人同被控一項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們於會議室抗議後被逐,事後兩名保安報稱受傷。
答辯情況:兩人擬認罪,案件押後至今年12月13日處理。
2019年5月11 日,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
被告:范國威、朱凱廸、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梁九忠及陳志全。
控罪:7人共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範圍內的議員等共罪。
答辯情況:
區諾軒獲准以3000元簽保守行為2年。
林卓廷及陳志全不認罪,排期於2023年3月20日至24日審訊,本年12月2日作審前覆核。
朱凱廸認罪,12月2 日處理。
范國威、郭家麒獲撤控。
梁耀忠早前已認罪,判囚2周。
2020年5月8日,李慧琼在舉行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多名議員涉作藐視行為。
被告:陳志全、朱凱廸、尹兆堅、黃碧雲,胡志偉。
控罪:被控藐視罪,指他們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令該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答辯情況:
尹兆堅及黃碧雲擬認罪,押後至12月13日處理。
陳志全不認罪,2023年1月10至16日審訊,今年12月5日作審前覆核。
胡志偉獲撤控,朱凱廸將獲撤控,並會於2023年3月20日處理。
2020年6月4日立法會就《國歌法》進行三讀程序,有人涉潑臭水
被告:朱凱廸及陳志全
控罪:藐視及施用有害物品罪。
答辯情況:
陳志全不認罪,案件定於2023年5月8至12日開審,明年2月22日作審前覆核。
朱凱廸獲撤控。
2020年10月15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正、副主席選舉期間,有人疑曾搶咪。
被告:黃碧雲
控罪:藐視罪。
答辯情況:黃擬認罪,押後至12月13日處理。
2020年10月16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有人涉多投選票。
被告:黃碧雲、尹兆堅。
控罪:藐視罪。
答辯情況:
尹兆堅擬認罪,押後至12月13日處理。
黃碧雲控罪獲撤銷。
案件編號:ESCC2993/2018、ESCC2514/2019、ESCC757/2021、ESCC758/2021、WKCC3842/2020、WKCC40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