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議員涉擾亂秩序案 郭永健擬認罪 押後11月答辯並撤銷擔保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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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名民主派包括前任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張超雄等,被指在今年 5 月 8 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擾亂秩序,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等 15 罪,其中工黨主席郭永健今在西九龍法院答辯,表示擬承認藐視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兩罪,惟辯方對部份案情仍有爭議。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遂將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正式答辯,並應辯方要求撤銷郭的保釋。
8被告中7人被控藐視罪
8名被告: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38 歲)、陳志全(48 歲,網台主持)、朱凱廸(43 歲,區議員助理)、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51 歲)、黃碧雲(61 歲)、張超雄(63 歲)、胡志偉(58 歲)及郭永健(33 歲,立法會議員助理)。8 人除胡志偉,各被控一項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 5 月 8 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 1 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5人被控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
許智峯、朱凱廸及胡志偉,各被控一項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控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劉健偉及麥偉志。郭永健被控一項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控罪指他在同日同地,抗拒或妨礙簡廣榮。
陳志全、尹兆堅各被控兩項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控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呂金榮、劉健偉、董漢民及韋家強。
案件編號:WKCC38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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