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強涉拖行陳志全案 律政司求撤控獲准 稱已考慮用武的合法性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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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早前在立法會
內務委員會中,涉突然拖行人民力量陳志全。陳志全就事件向郭偉強提出私人檢控,惟律政司代表今(9日)稱,律政司已介入案件,並指審視證據後認為沒合理機會定罪,又稱已考慮該情況下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要求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批准申請。陳志全今並未有到法庭。
控罪指,郭偉強於本年5月8日在立法會1號會議廳襲擊陳志全,而郭在上次聆訊時已表示不認罪。
陳志全上周就當日的事件被捕,並遭控以藐視罪,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案件上周五已提堂,並將於明年2月11日再訊。
郭偉強涉拖行陳志全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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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稱取得陳未管有的證據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讀出相關理由,內容提到警方獨立調查小組作進一步調查後,取得陳未管有的證據,包括多名立法會議員及保安員的證人陳述書、錄像證據、警方分析。
有考慮該情況下用武力的合法性
律政司考慮所有證據及控罪元素,包括在該情況下使用武力的合理性與合法性,認為證據不支持罪行元素,而陳在警方未完成調查前已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指,要按事件始末及整體情況考慮陳的指稱,認為按現時證據沒合理機會定罪,甚至表面證據不成立,律政司已在11月6日介入案件,今向法庭申請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隨時批准申請。
郭強調無犯罪意圖
陳志全今日未有到庭,郭偉強在聆訊後表示,自己沒犯罪意圖,望事件告一段落,議會及社會也可恢復安寧,議會亦可多專注在民生議題,又籲反對派停止「政治爛show」,直言說「天地要有正氣」。
對於會否向陳道歉,郭未正面回應,並稱更多市民希望「叫人衝自己鬆」及荼毒下一代的人道歉。
案件編號:ESS 1224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