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的廖子文及鄭子豪 認與1男認涉國慶前夕汽油彈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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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有12名港人駕船潛逃在內地被截獲,其中2名刑滿後被遺返的男子廖子文、鄭子豪,與另外2男在港涉及一宗汽油彈案。繼廖與同案另一男子昨(16日)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鄭子豪今(17日)再在區域法院亦承認同一控罪。案件押後至明早繼續,屆時將處理3人的案情。案件現只餘下1名被告仍未答辯。

4名被告:鄭進(33歲,時裝設計師)、鄭子豪(19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李威龍(27歲,廚師)及廖子文(19歲,學生)。

控罪指涉案單位有玻璃樽及汽油等

鄭子豪今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指他與其他人於同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一個單位內,管有玻璃樽、汽油和打火機油等。

4人原被控串謀縱火罪

4名被告原本全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在港,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尚有1被告未答辯

案中現只剩下被告李威龍尚未答辯,並需時與控方討論審訊以外的處理方式。而另外3名被告,即鄭進、廖子文及鄭子豪,均承認刑責較輕的交替控罪,縱火罪准在法庭存檔,控方將於明天一併處理3人所承認的案情。

案件編號:DCCC 3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