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男生認圖向警署縱火 曾稱想任全職魔法師 為烈士報仇

撰文:陳家怡
出版:更新:

12港人之一的17歲學生黃臨福,曾於前年10月旺角警署被圍攻當晚被捕,並涉企圖向警署投擲汽油彈。黃去年底從內地押返香港後,他今(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情透露,黃被捕後曾稱因為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掟汽油彈。他亦曾在一社交通訊群組中透露想成為「全職魔法師」,及為烈士報仇。法官姚勳智先為黃索取更生中心等報告,但明言案情嚴重,即使黃合適也或會判其他刑罰。案件押後至7月26日。

被告黃臨福(17歲,學生)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連同林小雄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摧毀或損壞旺角警署的側門,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生命。

他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涉於同日在旺角上海街的住所內,管有三個汽油彈,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並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黃臨福與廖子文於去年12月由深圳被押返香港。(資料圖片)

當晚有激進示威者襲擊旺角警署

案情指,事發前一晚,有黑衣蒙面激進示威者以多枚汽油彈襲擊旺角警署及大規模縱火,警署入口均有警員站崗。當時16歲的被告黃臨福和林小雄,各手持一枚汽油彈,黃身穿的T裇、褲、鞋、手袖和鴨舌帽為黑色,頸上掛着護目鏡,右手戴黑手套,攜有背囊及腰包。

被告被捕稱唔鍾意政府

翌日凌晨1時許,二人以頸套等蒙面並向太子道西方向衝前,右拐到警署側門對面的通菜街,當林燃點汽油彈擲向側門和逃去後,黃隨即亦點起右手的汽油彈,跑到馬路向側門投擲,再沿通菜街逃離,兩枚汽油彈爆開後沒有起火。黃遭目擊證人警員13989截停,由警員8607拘捕,警誡下黃曾說:「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就掟汽油彈。」林及後亦被捕。

家中有3個含汽油膠水的玻璃瓶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黃及林曾在附近的水渠街徘徊,而警署的閉路電視拍攝到他們擲汽油彈的經過。兩人各被搜出一個打火機,兩個汽油彈的玻璃碎片也有「Budweiser」標誌,作燈芯的兩塊燒焦布料和黃的背囊內的一塊布源自同一毛巾。警方在黃住所發現3個含汽油和膠水的玻璃樽,以黃色膠帶封口,他承認是他所擁有的。

去年10月13日旺角警署遭襲擊情況(詳看下圖)

+3

曾在通訊程式稱想當全職魔法師

根據黃的手機紀錄,他在案發兩日前以通訊程式WhatsApp,跟名為「Erie叔叔」的聯絡人表示:「我的志願要燒死班popo(警察)為烈士報仇」,對方問及有無決心,黃答:「我要做嘅就係少咗幾多手足我就係要燒死返幾多popo」。黃再問他有否方法取得汽油彈,並想當「全職魔法師」,對方則指他需要多些現場經驗及有心理準備被捕等。黃犯案前又提及將於1時正行動。

去年8月曾潛逃並在內地水域被截獲

黃去年8月在內地水域被截獲,他和廖子文沒被深圳法院起訴,於去年12月底被遣返本港。黃回港後被加控的一項不依期歸押罪,早前被控方申請移除控罪。同案的被告林小雄認企圖縱火罪被判囚40個月。

法官姚勳智先為黃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和教導所等報告,但講明被告干犯的罪行和案發背景嚴重,因其年齡先為他索取報告,又稱即使報告指判入上述中心對黃有利,法庭也不會必然跟從。

案件編號:DCCC 3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