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力書院事件揭非本地課程涉造假 申訴專員批評教育局監管不力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9日)發布主動調查報告,發現教育局在監管「非本地課程」上嚴重不足,出現涉嫌造假情況,損害報讀者利益。公署建議局方定期抽查課程文件及為撤銷違規課程及學校作修例。
教育局回應表示,會參考公署的建議,檢視現行做法及作適當跟進,又承認相關監管條例機制仍有優化的空間,特別是在確保主辦者完全符合條例規定方面,當局已訂出一系列改善措施。
教育局曾發兩警告信、4宗檢控
公署指香港有1,138個非本地課程,加上2015年其中一間機構國力書院涉嫌為學員推前入學日期,藉此令他們提早獲得學術資格,故展開是次主動調查。公署表示,自2011年1月至去年10月,教育局註冊處共收到87宗有關非本地課程投訴,期間沒有撤銷任何註冊課程,但就其中兩個與在廣告作虛假陳述的個案發出警告信及有四宗檢控個案,至於其餘77宗,主要涉及評分、導師態度不滿的投訴,故沒有採取警告或檢控行動。
公署批評教育局三宗罪
公署在調查報告中指,教育局的執法策略被動,一向無定期視察主辦者的處所,又沒有制定監察程序防止就主辦者偽造或修改文件重要事項,認為至有涉嫌違規的情況出現才介入或已無從搜證。
公署又批評局方雖然有新增註冊條件,讓非本地課程主辦者須在課程完成後兩年內,保存學員的所有相關文件,但未有將該條件套用於之前已註冊的課程,令註冊處日後監管及執法有困難。公署又發現教育局因缺乏明確法律條文及執法指引,故即發現主辦者涉造假亦無法撤銷該主辦者的課程及學校註冊。
建議修例撤銷違規學校註冊
就上述情況,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教育局制訂機制,定期突擊巡查及抽查主辦者處所、學員修讀課程的文件,以防造假。另外,局方應進一步研究對已註冊課程新增條件,要求主辦者必須在保存與學員修讀課程的有關文件,亦應考慮修例或盡快制訂執法指引,令職員知悉在何情況下可引用法例撤銷違規課程及學校註冊。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一且提供課程的機構串通學員造假,令學員提早或不須按課程要求得到專業資格,此等行為損害公眾利益,她批評教育局卻在監管上嚴重不足,除不主動突擊巡查視察外,亦只倚賴主動申報,直至有問題才介入,由於局方只建議機構保留相關可供查證的文件,往往事後查證均無果,教育局事後一貫就調查公佈指「經調查後無發現任何證據證實有違規問題」,批評其被動程度可謂不作為,亦無明確的執法指引。
教育局回應指,已就《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進行檢討,該局認為雖監管總體上有效,但仍有優化空間,特別是在確保主辦者完全符合條例規定方面。因應檢討結果,該局已訂出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包括就新申請註冊的非本地課程施加新增註冊條件,要求主辦者備存與非本地課程有關的若干文件,直至指定時間結束為止;製作定期報告範本以全面記錄從報章、雜誌及網頁找到及投訴人提出的可能違規個案等。
另外,為了加強監管非本地課程的運作,教育局計劃在今年第三季開始定期視察,包括視覺被投訴最多的課程主辦者,以及周年申報表內顯示有違規情況的機構。教育局亦會視乎個案數量,抽樣視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