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網媒採訪 申訴專員公署裁定投訴成立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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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在今年6月拒絕多家網媒進入選舉委員會新聞中心採訪,事件後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署方今日裁定投訴成立,並敦促當局修改政策。
記協在傍晚發新聞稿指,歡迎公署裁決及建議,呼籲當局盡快開放網媒採訪權,亦促請政府制定網媒認證準則。
申訴專員公署指,政府在三年前已在立法會作承諾,保證新聞政策會與傳媒行業發展步伐配合,但署方認為情況無進展,未有就新媒體的發展提出具體的採訪安排措施,而政府新聞處亦未有清楚界定「大眾傳媒機構」,傳媒界及公眾對政府新聞處的規則無所適從。
就今年6月7日的事件,署方認為政府新聞處未能提供實際理據,證明媒體數量超出場地可容納的空間等因素,或受到拒絕的媒體對安全構成威脅等。認為新聞處以「順利舉辦活動需要」及「保安需要」為由,拒絕多家媒體進入會場進行採訪,明顯超出實際需要。
公署建議當局,應從速檢視拒絕承認網媒為「大眾媒體」的措施,向新聞中心職員及媒體提供清晰的採訪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