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李國永悼念周梓樂違限聚令 判感化但須接受心理精神治療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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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lunch哥」之稱的李國永,前年在將軍澳一停車場附近悼念墮樓科大生周梓樂時,與另外2人一同聚集交談及叫口號,涉違限聚令。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8日)在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被告於前年4月已曾干犯過相類似案件,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他在同年8月再度干犯,雖然當時非處於感化令期間,但已非初犯,最後考慮到被告有學習困難、自閉症譜系障礙等問題,及缺乏法律知識等,且有悔意及決心尋求專業協助,並獲家人支持,判他15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接受心理、精神治療。
被告李國永,被控於2020年8月8日在將軍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辯方求情指,雖然社會服務令報告指李適合作社會服務,惟他早前已因同類案件被判處12個月社服令,望法庭能考慮到同案另一名女被告陳麗珍因同罪被判罰款2500元,判處李較高的罰款,但裁判官未有接納。
案情指,李與另外3人在案發地點討論交談,當中提及「警察就算放工都唔敢認自己職業」、「做咩都好唔好做警察」及政府一些不妥當的行為,4人更曾叫口號「周梓樂同學加油」,違反當時在公眾地方不得有2人或以上聚集的限聚令。
案件編號:KTFS 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