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李國永與3人悼念周梓樂 期間有討論交談 違限聚令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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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李國永與中年婦涉前年在將軍澳一停車場附近悼念墮樓科大生周梓樂時,與另外2人一同聚集交談及叫口號,涉違限聚令。裁判官今日(25日)裁決時信納警員的證供,指4人的確在2分鐘內持續地進行討論及聚集,而兩被告卻沒提供合理辯解,裁定二人罪成。中年婦被判罰款2500元,而「lunch哥」的判刑則押後至2月8日,以便索取感化報告,期間他獲准保釋。
兩名被告:李國永及陳麗珍。二人被控於2020年8月8日在將軍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聚集時有討論交談
案情指,兩被告與另外2人在案發地點討論交談,當中提及「警察就算放工都唔敢認自己職業」、「做咩都好唔好做警察」及政府一些不妥當的行為,4人更曾叫口號「周梓樂同學加油」,違反當時在公眾地方不得有2人或以上聚集的限聚令。
裁判官信納警員證供,指證供合乎邏輯、清晰,認為4人在2分鐘內持續地進行討論及叫口號,在有共同目的下聚集,卻沒有提供合理辯解為何要在公眾地方聚集進行討論,裁定兩被告罪成。
同案另一女被告被判罰款2500元
由於首被告李國永有前科及有感化令在身,裁判官決定先索取感化報告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2月15日,期間他獲以1000元保釋。
次被告陳麗珍求情時對裁決表示不滿,又批評作供警員說謊,以及法庭屬人治,直言問心無愧。裁判官終判她罰款2500元。
案件編號:KTFS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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