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串謀縱火堵路 警處理手法或令證物交叉感染 6被告准守行為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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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黑衣打扮的男女,包括4名16歲學生,涉嫌與多名黑衣人在屯門一帶堵路被捕,警方並稱在他們的物品中搜出打火機、白電油等,眾人原被控串謀縱火等罪,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審理。控方對被告的指控,亦包括在他們身上物品發現有易燃劑等化學物質,惟辯方卻對警員在處理證物的手法存疑,或令眾被告的證物出現「交叉感染」的可能。控方最終認為或存在問題,同意讓被告簽保守行為。法官郭啟安今(24日)批准眾人以8千至1萬元守行為2年,亦告誡眾被告以後要守法,又稱不是人人也如他們般幸運。

六名被告包括:梁汶懿(29歲,女侍應)、張達亮(25歲,助理土木工程師)及4名16歲男學生,他們原被控串謀縱火及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1日,在屯門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串謀用火損壞財產。梁汶懿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准以8千至1萬元守行為2年

今早開庭時,控方則表示,控辯雙方已達成協議,同意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控方亦表示不會繼續舉證,法官郭啟安逐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所有被告的控罪不成立,但基於雙方的協議,准許6人就串謀縱火罪,以8000至1萬元簽保守行為,梁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的控罪,則可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2年。

官告誡被告犯法要承受法律後果

郭官又提醒他們不得再干犯與非法集結、管有物意圖損壞財產及縱火的罪行。郭官亦對各被告稱,相信他們已知道犯法要承受法律後果,無數與他們相似的人在這個法庭已接受審判,卻非每人都「好似你地咁幸運」,很多人都已接受懲罰。他又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庭會致力維護法治,任何人以政治理由暴力衝擊、破壞社會都會有後果,而上訴庭亦已明言年輕非求情理由。

警方在現場發現兩枚汽油彈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警員在屯門鄉事會路發現有20至30名黑衣人在杯渡路設置路障堵路,他們見到警察後四出逃走,現場遺下水馬等物品。警員後來發現數名黑衣人在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聚集。追截期間聽到打碎玻璃的聲音,又在附近發現一個載有易燃物的金屬罐及兩枚汽油彈等。

6名被告均在附近被截,他們均穿黑色裝束,多人有手套、豬嘴、護目鏡等,其中一人並有關於2019年示威事件的海報,也有人有打火機及白電油等。

警員疑用同一墊底紙拍多件證物

案件早前已在區域法院審理約10天,傳召多名警員作供,並提及證物的處理方法。辯方對其手法存疑,包括有警員疑用同一張「墊底紙」上拍攝被告們的手套等證物,由於控方指眾被告的手套上有易燃物質,辯方質疑警員把多項證物放在同一「墊底紙」上,或令各證物互相沾上化學物質,發生「交叉感染」的情況。此外,警員亦曾把被告的背包放在街上,當時案發現的地上或已沾有化學物質,警員此舉亦有機會令背包「受污染」。

據了解,辯方在數名警員出庭作證後,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再傳召4名警員證人,但最後決定與辯方達成協議。

案件編號:DCCC5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