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田有農莊疑先破壞後發展 城規會照批申請 環團斥縱容違例
新界再出現疑似「先破壞,後發展」個案!錦田大江埔一個農莊,近日獲得城規會有條件批准經營休閒農莊及露營車度假營。但《香港01》發現,該個農莊疑早已開始經營,並以分拆農地出售或出租手法牟利。
有人在2014年已將該處的大量植被移除,令人質疑破壞行為與發展有關。環保團體批評規劃署、城規會縱容情況,擔心吸引更多投資者以此類手法發展農地,進一步破壞生態環境。
城規會在上周五(13日)有條件批准有關申請,容許申請人在大江埔一幅佔地約5.7萬平方呎農地上,發展為期三年的休閒農莊及露營車度假營。記者翻查資料,範圍內地段主要由一間有限公司持有,該間公司亦即今次的申請人。
2014年網上已見農地售賣廣告
不過,資料顯示,早於2014年,網上已出現大江埔農莊的農地售賣廣告,每平方呎賣888元,一幅900平方呎叫價80萬元。記者近日前往農莊查探,到訪當日農莊不作開放,周圍用木板圍封,內裏有分割成多份的農田、構建物;部分地方已鋪上石屎,亦有農夫在場灑水,發展具規模,估計已經營好一段時間。綜合網上資料及現場觀察,農莊涉嫌在未獲批准前已開始偷步經營,違例發展。
農莊的一名梁姓女職員向記者承認,農莊內分割成多份的農地可租可買,但當被問及是否營運已久,以及有否偷步發展,均拒絕回應。記者其後曾聯絡農莊,對方指只是租客,著記者向發展商查詢。
衞星地圖顯示或先破壞 後發展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比對Google不同年份衛星地圖,發現在申請獲批前,有人已將申請範圍內大量植被移除,附近亦出現填塘行為,質疑是典型的「先破壞,後發展」。
據城規會文件,規劃署總城市規劃師/城市設計及園境、漁護署分別提及在2014至2015年,申請地點出現移除植被及填塘。不過,規劃署在文件中指,目前並無開展針對該處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只提到申請範圍附近於2009至2010年出現過填塘及非法傾倒廢料。最終,有關申請獲城規會有條件批准。
WWF對事件「極度失望」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香港分會環境保護主任劉兆強一直有關注事件,他對於城規會批准申請感到「極度失望」,形容對方等同支持農地商品化。他更加擔心城規會今次開出壞先例,令以往申請發展休閒農莊而遭城規會否決的團體死灰復燃,再次提交申請,倘若獲批准勢必進一步破壞生態環境。
長春社批助長偷步違例發展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批評,申請者一開始已涉及偷步發展。「明明你未申請,但又經營咗先,做咗一段時間又再去申請。哪怕你獲批與否,都已經係偷步做法。」他同樣擔心城規會的做法會助長更多違例發展,「城規會咁樣批咗,俾人以為日後做類似事情都可以先偷步,營運一段時間後再申請。」他強調,涉事地段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已進行過平整土地、鋪石屎工程,對申請仍然獲批感到難以理解,「如果佢唔係違法,咁點解要申請?」
根據城規會資料,涉事範圍約有兩成用地鋪上石屎。吳希文表示,休閒農莊發展一般涉及土地平整、鋪石屎及興建構築物,嚴重破壞土地質素,倘申請人放棄經營,日後將難以還原及再作耕種用途。
規劃署初步回覆指,城規會2011年起採取針對「先破壞,後發展」的措施,若證實申請地點有違例發展,城規會會按未經破壞前的土地狀態審議規劃申請,而城規會在考慮規劃申請時,一般會顧及的規劃因素包括擬議發展計劃對交通、環境、生態、排污、景觀等方面的影響,以及政府部門和公眾人士的意見等。
不過,有關農莊涉嫌在取得城規會批准前已偷步營運,並且分割農地作租賣用途,以上行為是否違法,規劃署則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