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性侵案改口供|事主父說堅定做人唔好返嚟 妻即日帶女離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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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遭父強姦的女童,涉在家人干擾下改口供案今(23日)續審,控方庭上播放女童父親還柙期間與家人見面的片段,包括一段案件原定開審前5天,女童母親往探訪的片段,期間X母曾表示緊張,女童父即說:「你聽老公講,堅定做人.....唔好返嚟……」又說:「我未出嚟,你都唔好返嚟。」又用手指模仿走路的姿勢。女童母當日便帶女童到內地。

控方今播放共9段影片,為女事主X的父親還柙期間,X的母親、爺爺、嫲嫲,及叔父於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19日期間,他們到收押所探訪X父的片段。

X父探訪中向母稱無性侵女兒

第一段片段中,為X的嫲嫲探望X父,期間X父講及X的醫生報告顯示X的處女膜未有撕裂,可證明他未有性侵其女兒。X父又說:「佢處女膜從來未傷過、無撕裂。」並強調說:「阿媽,我無做到呀。」又稱:「得你一個信我咋,媽。」X的嫲嫲回應說:「我想你真係無事呀,阿仔。」傾談期間,兩人曾痛哭。

X的叔父則於10月13日探望其兄長,期間X父說:「攞假去旅遊。」X叔父回應:「我唔處理。」

叫妻堅定做人唔好返嚟

X父被指強姦女兒的審訊原定於2018年10月25日開審,X母於同月20日帶同兒子到收押所探望X父,探訪過後,X母當天便帶同X返回內地。

當日X母探望其夫的片段中,X父向妻子說:「到時好易架咋....我真係鍚哂你...好掛住你。」X母表示:「我好緊張。」X父說:「你聽老公講,堅定做人.....唔好返嚟,唔好聽電話,到時我出嚟,攞醫生證明個女唔舒服咪得囉。」

向妻稱一定同你影婚紗相

X父又謂:「我未出嚟,你都唔好返嚟。」並稱:「一定同你影婚紗相...18年唔係白過....我一出嚟,就直接搵你,返大陸搵你。」。X母親則稱:「我覺得真係無用,連家姐都搞唔掂。」X父在片中,曾手向下,食指和中指郁動,模仿走路的姿勢,間中又貼近玻璃,未有使用電話對話。

爺爺稱看不明口形

X父其後在其父親(即X的爺爺)探望時表示:「明唔明呀?拖呀,會拖呀,會拖多兩日呀。」又說:「唔好做啲...撼頭埋牆,千其唔好做。」X父說話時,不時夾雜手勢,或僅透過口形表達,未有發聲。惟其父一度不明白對方所說何事,直接要求:「你寫出嚟啦,我又唔係好明...有紙喺度…..」X父遂寫在紙上。惟父親看罷後謂:「睇唔到兩個乜嘢字。」X父遂讀出:「有罪呀。」

問過律師不出庭只是藐視法庭

此外,X嫲嫲於2018年10月27日探訪時,X父問:「你有無聽到法官講,佢係病定自願唔出庭?」又稱:「你叫阿XX打俾....呢兩日一定要做。」X嫲嫲回應:「佢在上面。」其後,X父續說:「叫佢代佢上去講...要畀人知呀。」

而在最後一次探訪中,X父向其父親說,有其他案件因當事人不願出庭,案件遂獲撤控。他又稱已問過律師,並稱此舉是藐視法庭,只會罰錢,案件便會完結。

五名被告均為事主親人

本案涉及5名的被告均是女事主X的親屬,包括父親(44歲)、母親(42歲)、嫲嫲(67歲)、叔父(39歲)及爺爺(65歲)。父親、嫲嫲、叔父及爺爺被控於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使X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

父親及母親另被控於2018年10月20日妨礙司法公正,即使母親及X離開香港,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份在刑事案中作供。

案件編號:HCCC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