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性侵案改口供 事主稱怕家人陷困境 未在父涉強姦案道實情
聲稱遭父親強姦的女童,涉在家人干擾下於庭上改口供案續審,女事主X今午繼續作供,她承認在其父的審訊中曾供稱沒有遭父親非禮和強姦,但她今稱這些答案均非出於自願。她稱當時其叔父曾向她稱,其父是家中支柱,若她的家失去了父親,一家人生活便會陷入困境,她因此未有在其父的審訊中講出真相時,她亦不禁說:「寧願我繼續被老豆強姦,都唔想畀阿媽同細佬受委屈。」
現年17歲的女事主X,曾於2019年1月在其父所涉強姦案作供。她在本案中獲得律政司豁免起訴,並坐在屏風後作供。
與親友拜山被勸不要出庭
X稱於2018年10月,她與多名親友前往掃幕,當時在場的親戚包括爺爺和叔父,期間,有人提及其父所涉的性侵案。X稱當時有人著她「返上大陸先」和「唔好上庭」,但她不記得是誰的主意。
她的嫲嫲曾兩次給她500元,爺爺亦曾把數張千元紙幣給她的母親,並稱是X父的家用。
無咗老豆你地食乜住邊
控方其後讀出X在2019年,其父涉強姦的審訊的證供。當時代表X父的辯方律師問X,其父未有非禮和強姦她,X表示同意。X今在庭上澄清,當時的答案並非出於自願,而是順著律師的說法回答。她又說:「佢地話如果無咗老豆,你地食乜、住邊,無人可以幫到我地。」他們又指X父親是家中的支柱和支撐點。她不禁說:「寧願我繼續被老豆強姦,都唔想畀阿媽同細佬受委屈。」被問及「佢地」指何人,X指是爺爺、嫲嫲和叔叔都有講。
直言聽到父親辯護版本呆咗
X又指,辯方在庭上講出事件的另一版本時,她也「呆咗」。但對於辯方當時指,X誣告父親是為手機,X今直言:「我覺得好無腦。」
此外,X在性侵案中曾同意辯方指,她看見父親手淫後,在垃圾桶找出沾有精液的紙巾,並向父稱已將精液抹到自己陰道,如果X父不給她新手機,就會誣告他。X在庭上稱:「完全唔係事實。」又指:「我都無得㨂。」
提被迫說謊哽咽
控方續指X在該次審訊時在庭上再被問及事件時,仍稱性侵事件沒有發生。X今解釋,她意識自己有錯誤,但當時已無可挽回,遂繼續其說法。她謂:「我唔明點可以對一個13歲、11歲既女仔做啲咁既野,仲要講大話。」她庭上談及上次審訊時不禁哽咽。法官遂讓X休息。
本案涉及5名的被告均是女事主X的親屬,包括父親(44歲)、母親(42歲)、嫲嫲(67歲)、叔父(39歲)及爺爺(65歲)。父親、嫲嫲、叔父及爺爺被控於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使X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
父親及母親另被控於2018年10月20日妨礙司法公正,即使母親及X離開香港,意圖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份在刑事案中作供。
案件編號:HCCC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