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就被警檢走電話申禁令 求取回內裡涉法律專業保護資料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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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涉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捕,她稱期間遭警方檢取兩部電話。鄒昨(6日)向高等法院申請要求警方歸還電話中,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新聞材料或手令範圍以外等資料。

原告為鄒幸彤,被告為警務處處長。鄒在申請書指,警方於本年6月4日檢取原告兩部電話。並於6月30日執行法庭手令。

鄒亦要求,法庭就審視電話中的的資料是否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新聞材料、是否屬手令範圍以外,或與「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無關,作出指示,並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制警方檢視和取用該四類資料,並歸還予鄒。

案件編號:HCMP94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