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涉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鄒幸彤今再被捕:籲七一堅持發聲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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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4日,警方以涉宣傳未經批准集結罪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消息指,鄒幸彤的保釋被撤銷,警方並再次作出拘捕,鄒目前在新界南總區被拘留。
支聯會晚上發聲明,重申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集會和遊行權利,有悼念「六四」的權利和自由,要求立即釋放及撤銷所有因悼念「六四」被捕和被檢控人士。
晚上八時許,鄒幸彤已會見律師,她透過律師傳話,冀市民「七一」堅持發聲,「她留給大家的話是:此刻穿着蘋果創刊號的T-Shirt,十分應景。我已無法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希望大家7.1可以堅持發聲。」

「六四」當日,早揚言會如常進入維園燃點燭光的鄒幸彤被警方拘捕,新界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羅國凱當時稱,發現仍有人不理會六四集會已被禁止的決定,透過其社交媒體帳號於不同的網上社交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相關公眾活動,該行為已違反《公安條例》第17A(1)D條,即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

鄒幸彤於6月5日獲准保釋,她當時稱警方向她展示「罪證」,包括facebook貼文及過往傳媒報道,認為指控是「以言入罪」,藉《公安條例》禁止集會的權力,伸延到恐嚇站出來向公眾說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