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推保險業防貪指南 投保人被見「翻生」致500萬賠償騙案爆煲
不少市民都有購買保險,廉政公署去年接獲24宗保險業投訴,今年首3個月就有7宗。廉署指出,常見3類貪污案件,涉及欺騙賠償、詐騙「握手費」及上下線射單。過往曾有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經紀涉串謀詐騙保險公司,提供虛假死亡證騙取500萬元賠償,受益人最終入獄逾2年。廉署已製定《保險公司防貪指南》,將向全港164間保險公司推廣。
保險業監管局去年就收到逾千宗涉及中介投訴,三成涉及操守問題,當中曾有經紀涉教唆投保人在空白文件簽署,當局提醒投保人,切勿因「信任」或「相熟」保險經紀而胡亂簽名,當有爭拗就難獲得保障。
廉署自2016年至2020年依次接獲35、57、36、42和24宗保險業投訴,當中約七成屬可追查個案;今年首3個月有7宗投訴,全部可以追查。廉署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霍廣文指出,本港有164間保險公司,委任或夥拍12.7萬名中介人,毛補費總額超過6,000億元。廉署去年將《保險公司防貪指南》上載網頁,將會向全港保險公司推廣,讓從業員及客戶認識潛在貪污風險,免蒙受損失。
受益人、投保人及經紀涉串謀詐騙
廉署早年調查一宗串謀詐騙保險索償案件,揭發保單受益人、投保人及保險經紀涉嫌串謀訛稱投保人因突發心臟病身亡,並以虛假內地僱主發出的死亡證,向保險公司詐騙約500萬元賠償。但投保人的同事報聲,曾於不同場合遇到「已死」投保人,保單受益人終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於2019年判監25個月。
代理詐騙「握手費」26萬元囚半年
廉署又指,曾有一宗涉及詐騙「握手費」案件,一名保險代理提交虛假入息證明,詐騙保險公司向他提供26萬元「握手費」,今年4月被判監6個月。另有一名保險公司高級分行經理訛稱兩名「下線」保險代理曾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藉此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逾13萬元,今年4月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償還金額。
籲勿空白文件簽名 保監局:出問題將難舉證
保險業監管局副總監(長期業務)呂愈國表示,去年接獲1,494宗涉及中介投訴,當中三成與操守有關,過往曾有投訴人報稱,被中介要求在空白文件簽名。呂提醒,中介人可能在事後填上資料,日後出問題將難以斷定及舉證,如中介人涉嫌教唆則屬違規行為,不少保險公司近年已改用電子簽單,杜絕不當行為。呂又指出,新冠疫情下視像銷售變得普及,保監局去年8月推出指引,要求銷售過程中要有錄音,保險公司須保存至保單合約終止後最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