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論壇】幼稚園爆校長涉虐兒事件 設立妥善舉報機制刻不容緩
近日,一所幼稚園的資深校長涉嫌虐待學童,被指曾強行抓住學童的腳在地上拖行,並包庇多次向學童粗暴餵食的教師,更要求教師在辦公時間內處理私務,妄顧學童的教育權利。一眾前線教師其後向傳媒揭發事件,促請教育局正視問題。若指控屬實,實在令人擔憂這次校園虐兒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撰文:國際培幼會
近來教育界屢次發生虐兒事件。今年年初,就有一名中學男教師在學校內性侵犯多名男學生,經學生投訴後校方報警處理;亦有學童家長揭發私人補習社的教師向其子女傳送大量淫照。然而,學校教師集體投訴高層人員參與並包庇虐待兒童的教師的事件則鮮有聽聞。 如今看著一群在傳媒發佈會上蒙著全臉、懇請當局正視問題的教師,讓人不禁納悶:香港的守護兒童制度究竟出現了什麼問題,讓一眾教師舉報懷疑虐兒事件時需要如此擔驚受怕?
事實上,許多員工即使明知組織或學校內部發生虐兒事件,但礙於擔心遭受報復,往往只能忐忑不安地坐視事態日益嚴重。除非萬不得已,否則絕不輕易舉發弊端。報導指出,有老師親眼目睹別班教師不滿學生不肯吃飯,用匙羹不斷粗暴地將餸菜塞入幼兒口中,目擊老師向學校投訴後,卻得到愛理不理的回應;亦有老師目睹校長在地上強行拖曳學童,想上前勸阻卻被另一位行政人員制止。事件反映學校缺乏一致且上下遵循的守護兒童標準和妥善的舉報機制,令校內虐兒投訴遲遲未能得到正面處理。
過去,社會各界一直將教育界視為揭發家暴、保護兒童的重要一環。一個個慘被家長虐待至死的小生命,喚起大眾關注前線教師有沒有向當局盡早舉報虐兒事件,好讓兒童倖免於難。近日多宗教職員虐兒的事件顯示,學校更必須以身作則,為兒童提供安全及維護其應有權益的學習環境。因此,國際培幼會呼籲教育界防範於未然,制訂守護兒童政策,建立確保兒童安全和權益的標準,讓機構上下各員工都受相同的規範管束,預防校內發生虐兒事件。
另外,政府亦應盡快設立強制虐兒舉報機制,要求機構主管於特定時限內向當局申報機構內發生的虐兒事件,增加機構處理虐兒事件的透明度。當機構主管有可能因為知情不報而負上法律責任,主管包庇或隱瞞員工虐兒的可能性亦相應減低。除此之外,政府亦應盡快立法保障舉報者的權益,讓兒童相關的工作人士得以在免受威脅的情況下,挺身揭弊。不少設立強制虐兒舉報機制的國家,都會立法保障舉報者,只要真誠相告,不論舉報調查後結果如何,舉報者都應免受民事或刑事的法律後果,而且不會在工作上受到報復或歧視。立法保障舉報者,能讓相關工作人員在捍衛兒童權益的同時,無須冒著斷送個人前程的風險而作出舉報,讓舉報虐兒成為法律保障下的必然責任,而非個別員工的偶爾義舉。
悲劇絕非偶然,殘缺不全的守護兒童體制只會令校內虐兒個案重複發生,令更多學童受害。各校應盡快制訂守護兒童政策,並開誠布公,讓機構內不同層級的員工、家長及兒童都能清楚知道機構內確保兒童安全的標準,並嚴格遵循相關規範,營造對虐兒零容忍的機構文化。政府當局亦應加快設立強制虐兒舉報機制,以及立法保障舉報者的權益,提升機構處理虐兒事件的透明度,讓機構內的懷疑虐兒事件能盡快得到適切處理。
(文章內容代表作者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