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啟動兩項主動調查 審政府對非法油站及滑翔傘活動規管
申訴專員公署今(18日)公布主動調查政府對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的規管,以及民航處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工作,以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以及審研民航處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及跟進行動是否足夠和有效。
申訴署邀請市民及各關注團體,於4月18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向公署提出意見。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傳媒時有報道指本港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猖獗,非法油站遍布多區,部分更鄰近民居,場所內欠缺防火及滅火設備,對公眾構成安全隱患。據公署了解,現時坊間大部分非法油站,出售的是自2008年起,被列為零稅率商品的歐盟五期柴油,並非應課稅物品,故規管這些油站的燃油銷售,不屬香港海關可跟進範圍。
現時,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由負責防火和滅火工作的香港消防處跟進。消防處於2015年初成立打擊非法燃油轉注特遣隊。該隊負責根據《危險品條例》、《危險品(一般)規例》及《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對相關非法行為執法。社會上不斷有意見指出,非法油站問題持續,故認為消防處對非法燃油轉注活動規管成效不彰。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非法油站問題存在已久,一般不會設有防火及滅火設備,亦有可能接近民居,一旦發生火警,不但對經營及光顧油站人士構成即時危險,亦會危及附近途人及居民的安全。
調查民航處對滑翔傘活動規管
此外,滑翔傘活動近年在香港越趨普及,相關事故或意外時有發生。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顯示,2017至2019年間,民航處沒有接獲以滑翔傘進行出租,或受酬服務的許可證申請,2020年則接獲4宗。根據民航處網頁資料,截至2021年2月底,該處已批出兩個有效的許可證,而至今未有人因違反相關法例規定而被檢控。然而,互聯網卻有不少關於本地收費滑翔傘課程或體驗飛行的宣傳和記錄分享。
趙慧賢表示,滑翔傘飛行具一定的安全風險,不當操作滑翔傘可能會影響本港空域安全運作,亦會對地面的公眾構成危險。而民航處作為推廣及管理航空安全的主事部門,有責任確保滑翔傘飛行活動受適當規管,並跟進涉嫌不恰當及違反法例的滑翔傘活動,保障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