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揭政府分發口罩機制寬鬆 曾發過期CSi口罩給職員應急用
新冠肺炎於今年1月起在香港爆發,當時市面上出現由懲教署生產的過濾口罩( 「CSi 口罩」)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14宗投訴,質疑是否有人濫用CSi口罩。公署其後決定開展主動調查,今天(17日)發表調查報告,稱由於疫情前各個政府部門的口罩分發機制寬鬆,職員有可能獲得超過其實際所需的數量,或增加將口罩轉贈或轉售他人的風險,但未有證據顯示CSi 口罩大規模或有系統地流出市面。
另外,公署抽查7個政府部門了解他們如何處理過期口罩,發現其中一個部門曾於疫情初期保留2,888個過期口罩作最後應急,並於其後分發當中250個過期口罩給職員作緊急備用。
公署向懲教署、物流署、食物環境衞生署、香港海關、政府統計處、選舉事務處和機電工程署查詢他們使用CSi口罩的情況,發現於疫情發生前,有個別部門會把大部分口罩分發給職員並保留少量備用; 有些則會把部分口罩放在工作間,供職員取用;亦有部門僅應職員要求才提供口罩,而所有部門均不會要求職員簽收口罩。公署認為,職員有可能因此獲取超過其實際所需的數量,或增加將口罩轉贈或轉售他人的風險。
不過,公署亦指出,在疫情發生前,口罩供應並不緊張,且屬價值不高的耗用物品, 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無須作詳細記錄。而該7個部門在疫情後已收緊有關的分發安排,包括安排指定職員負責分發、保管、記錄口罩的分發情況,或要求職員簽收;亦有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要求,在今年2月下旬至5 月上旬, 每星期點算並向該局提交口罩庫存量。公署建議,物流署應就在日常及緊急情況下,如何分發、管理個人防護裝備(包括CSi 口罩)及監察其使用量,為部門制定指引。
另外,公署鑑於市面上過期CSi 口罩的來源有可能是部門丟棄的口罩,遂向7個部門了解處理過期口罩的情況,發現其中一個部門曾於疫情初期,口罩供應緊張時,保留2,888個過期口罩作最後應急,並於其後分發當中250個過期口罩給職員作緊急備用。趙慧賢稱,由於公署僅抽查其中7個部門,不排除有其他部門也會向職員大量分發口罩,或分發過期口罩,公開現時涉事的部門名稱是不公平,拒絕透露是哪個部門。公署建議,物流署應盡快向部門發出指引,加強提醒各部門按「先進先出」及口罩建議儲存期來分發口罩。
公署認為未有證據顯示CSi 口罩大規模或有系統地流出市面,而至於何以有零星的CSi口罩在市面出售,公署稱無從確定原因,但認為個別部門於疫情發生前的口罩分發機制較為寬鬆, 或在處理過期口罩的程序上不夠嚴謹,均可能增加CSi 口罩被濫用的風險。
公署又稱,懲教署署於11月27日通知公署,該署已決定日後不考慮恢復向非政府組織出售CSi 口罩。
物流署發言人表示,會接納並會積極跟進公署的建議,包括制定和向部門發出有關管理口罩及其他個人防護裝備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