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管制|居板間房中年漢累計加租44% 團體促管制加幅以5%為限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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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住屋問題懸而未決,居於板間房多年的梁先生,曾多次面臨被業主加租困境。他原居於葵涌,但業主突然於一年內兩度接連加租,由最初的1800元,增至2600元,累計加幅高達44%,最後更在未經同意下遭「爆鎖」,將其家當搬出,變相迫遷,期間一度需暫住無家者宿舍。
港府早前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探討租管可行性,由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全港劏房居民大聯盟今(15日)表明,民間已達成八大共識,包括建議訂立起始租金,加租幅度「封頂」,以5%為上限等,期望港府可盡快落實租務管制,保障住屋權,糾正劏房亂象;大聯盟亦認為,港府應立法規管業主濫收水電費。

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全港劏房居民大聯盟, 促盡快落實租務管制。(張浩維攝)

大聯盟今日發布民間租務管制方案,包括八大範疇,如劏房定義應涵蓋所有不適切房屋包括分間樓宇單位、天台屋、床位、板間房、工廈劏房、寮屋等,租管亦應訂立起始租金,以「應課差餉租值」作基準,並由差餉營業估價處按一籃子因素包括呎數、樓齡、地區、設施等計算,免業主謀暴利。

加租幅度應以5%為上限

大聯盟又建議,租金調整幅度按社會通脹及通縮狀況調整,加租幅度以5%為上限。大聯盟認為,需落實標準租約,及予租户享優先續租權,並設搬遷及調整租金通知期。

梁先生曾多次面臨被業主加租困境。(張浩維攝)

遭業主多次加租 由1800元加至2600元

梁先生今年57歲,多年來申請公屋未有下文,由於經濟狀況,故只能負擔板間房租金。他指,過去數年已遭業主多次加租,輾轉下需另覓居所,但無奈新業主同樣加租,入住年多後加租22%,3個月後再加租18%,租金最初的1800元加至2600元,累計加幅高達44%。他指,加租幅度驚人,難以負擔,更遭業主擅自「爆鎖」,搬出其私人物品。梁先生無家可歸,遂只能暫住無家者宿舍。他現時居於深水埗劏房,期望港府盡快落實租務管制。

蔡先生租住的板間房,熱水爐曾發生漏電問題,但業主拒絕維修。(張浩維攝)

濫收水電費亦應設執法部門監管
針對業主濫收水電費方面,大聯盟認為,港府應立法規管,並設立執法部門。一家四口居
於荃灣板間房的蔡先生,需與其餘六個租客共用廚廁,惟熱水爐曾發生漏電問題,「我哋嗰到有老人家,又有小朋友,驚好危險」要求業主維修不果,最終需由租戶自費購置。他又表示,即使無人在家一段時間,「水錶都會自己跳。」

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全港劏房居民大聯盟, 促盡快落實租務管制。(張浩維攝)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召集人鄧寶山表示,劏房小組工作進度緩慢,亦未能掌握基層住屋困境,期望他們聽取民意,落實具體方案,勿只作小修小補。他又指,港府對租務管制立場曖昧,且早前的一手樓空置稅草案突然煞停,亦憂慮會重蹈覆轍,盼港府切實思考租管未來立法方向,糾正本港劏房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