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劏房租管令單位供應減少的迷思
坊間經常流傳一種講法,訂立租務管制會令劏房業主不再提供出租劏房,減少單位供應,令基層租務市場緊張的供應雪上加霜,以致租客更難覓得出租單位。這種講法似是而非,難以站得住腳。
撰文: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召集人 鄧寶山
劏房的出現 全因利潤可觀
首先,經營劏房的業主,根本原因就是有利可圖,且回報相當可觀。舉例將一個完整單位分間為三數個劏房,其租金回報可能比完整單位多出一倍,業主樂此不疲分間單位並非無因,利潤就是最大動力。任何形式的規管,只要影響到這門生意,這群劏房經營者都會反對。
現時政府放任劏房經營者在市場上賺盡租客一分一毫,他們佔盡便宜及優勢,一定會捍衛這種不受限制的自由。對於尋求利潤最大化的劏房經營者,租管與他們的利益就是零和遊戲,基本上沒有轉彎的餘地。但如果實際些去想,租管只是令租務市場比較有序健康地發展,將一面倒傾斜於業主的權力稍稍平衡一下。
換句話說,租管不是要令業主冇錢賺,而是杜絕個別無良劏房經營者賺到盡。如果認清現實,若有人仍認為租管損害業主利益,要不是因為部分賺到盡的劏房經營者壟斷及騎劫了有關租管的論述,就是因為謀取暴利的業主太多。若情況如此,確實難以就租管產生的影響進行有意義的討論,而當劏房租務市場充斥不受規管的尋租行為,也反過來說明訂立租管的必要性。
在破除了以上迷思後,租管是否減少供應就很易回答。回歸基本,經營劏房是一項商業行為,劏房經營者關心訂立租管後是否有利可圖,這就要視乎租管條例的內容,相信沒有人會認為租管條例會完全限制業主賺取利潤,要求業主做善事,若是如此,直接取締劏房就可以了,無須訂立租管。
坊間只要求訂立租金有標準
而觀乎坊間的租管方案,只是要求訂立租金要有標準,不能胡亂定價及加租,並杜絕非法收取費用的行為。因此,業主計算得失後自會作出最理智的決定,沒有業主會因鬥氣而封盤,請放心,業主的理性程度不會比一般人低,不會因為宣示立場而做利益受損的決定。或許有人會提出,業主會因為多了限制或利潤不如從前而退出市場,例如空置單位甚或出售單位。
如前所述,經營劏房是一項商業行為,業主確有機會計算盈虧後作出退出市場的決定,只是,閒置單位的成本不少,很難想像業主會作出如此損人不利己的決定。再者,要杜絕這個情況也可透過物業空置稅處理,進一步增加空置單位的成本。
除此以外,大家也要知道,劏房市場與一般出租市場有異,劏房經營者比一般業主比較欠缺退出市場的彈性。因為他們投資了一筆資金作為改建劏房的支出,退出市場一方面意味了這筆投資無法收回,另一方面要將劏房單位還完為完整單位作其他用途亦要另一筆支出,而單位分間成劏房,銀行一般無法承做按揭,因此亦會增加買方的成本,以致難於出售單位。簡言之,劏房經營者不易退出市場,租管令單位供應減少是言過其實。
更進一步,或許有人會指出,投資者會因租管增加市場不明朗因素而不再投資經營劏房,沒有新的經營者,長遠來說劏房供應定必減少。這個預測會否實現是言之尚早,但租管的實施若能帶動基層租務市場的正面變化,逐步減少劣質單位的供應,卻是值得樂觀其成的事。我們或許可以預期,在租管確立了租務市場的一些標準後,質素差劣及開天殺價的單位將會逐步減少,基層市民的租住權得到保障,業主也在一個受規管的市場賺取利潤,長遠而言基層租務市場有望朝健康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