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梁頌恆游蕙禎失議席 或須交還185萬薪津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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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的緊箍咒之下,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隨時喪失議員資格,背後引申的不單是議席問題,二人更可能要償還以立法會議員身分享有的待遇,包括每人10月份的9.5萬元薪金以及已預支的議員津貼,二人合計涉逾185萬元。
立法會目前無明確規定喪失資格的議員,已獲發的薪津如何處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要視乎法庭判決再作跟進。

人大釋法文本列明,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拒絕宣誓,即不得就任相應公職及享受相應待遇;意味梁游兩人已取的薪酬及已獲批的營運資金可能要償還。(資料圖片)

雖然梁游兩人未完成宣誓,按立法會《議事規則》不能參與立法會會議或表決。不過,《立法會條例》列明,只要立法會議員獲確認當選資格,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所指明的日期開始便是正式議員,原則上未完成宣誓亦能享有薪津福利,以及行使議員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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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每月各支薪9.5萬 已申逾166萬元津貼

今屆立法會任期由10月1日開始,而現時非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每月支薪95,180元,同時每年享有33,150元的醫療津貼,即梁游每人已支取10月份的9.5萬元薪金。

另外,二人獲確認當選資格後,已分別向立法會秘書處申請用作辦事處營運、酬酢及交通開支等的營運資金。兩人均是一筆過預支該津貼的最高金額,即逾83.4萬元,並已存入指定戶口,即梁游共預支逾166萬元津貼。

游蕙禎與青年新政前成員鄺葆賢早前在黃埔開設聯合辦事處,估計游申領的部分津貼亦有用於此辦事處營運。一旦游被褫奪資格,辦事處可能要「拆招牌」。(鄺葆賢FB圖片)
梁、游倘失議席,或須交還已申領的薪津。

青政或需償還185萬元

梁游宣誓司法覆核案稍後會在高等法院原訟庭裁決,按照人大的釋法內容,兩人很大機會因拒絕宣誓而喪失議員資格;釋法文本亦列明,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拒絕宣誓的公職人員,不得就任相應公職、行使相應職權,以及享受相應待遇。埋單計數,梁頌恆及游蕙禎可能需要分別將已收取9.5萬元薪金,以及83.4萬元預支津貼償還秘書處,二人合共185.9萬元。

梁君彥:視乎法庭判決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福利的指引,目前只列明辭任的議員,其薪酬和補償應按僱傭合約和《僱傭條例》計算,未有提到倘議員喪失資格的情況應如何處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天(7日)被問到立法會會否向梁游追回已支付的議員津貼,他回應指司法覆核案仍未有結果,要視乎判決再決定。梁又指,如根據人大釋法,議員未完成宣誓就會失去議員資格,屆時秘書處會再跟進。

有建制派促請行政管理委員會加插議程,研究當議員被取消資格後,如何處理已發出的津貼。行管會成員馬逢國指,已去信梁君彥要求於今天早上(8日)的首次行管會會議討論。

宣誓時以龜速讀出誓詞的劉小麗,可能墮入釋法漩渦,因宣誓形式不莊重而面對訴訟。(資料圖片)

除了梁游二人的議員資格命懸一線,首次宣誓時語速過慢的劉小麗亦是「高危人士」,但根據立法會申報紀錄,暫未有她申領津貼的紀錄。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姚松炎在宣誓時,加入誓詞以外的字句,亦有可能受到牽連,姚亦已申請約45萬元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