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警方兩小時連發7稿 獨立發帖公告拘二人涉違國安法
今日為七一回歸日,民陣原訂今午發起遊行,但遭警方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及禁止集會通告書,上訴後亦被駁回,是回歸後首次被禁七一遊行。加上《港區國安法》於昨日深夜(6月30日)正式生效,以迎來今日(7月1日)香港回歸23周年。警方早已嚴陣以待,派有大批警力及裝備去「應付」大批市民到維園一帶的大型活動。
今日下午一時許,警方首次警方舉起「紫旗」向市民發出警告,此次亦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警方首次發出的警告,期間拘捕一人。警方於約兩小時內連出7度新聞稿,於下午2時後的每不足10分鐘內連發三稿,均以《港區國安法》名義警告市民離開相關範圍,其中一稿中更說會 「絕不手軟」執法。
以往的大型示威活動、突發社會運動,警方亦會發稿提醒現場相關人士,或會警告將會觸犯任何相關法例。《港區國安法》於昨日深夜(6月30日)正式生效,警方已準備了相關的警告旗次予在場有可能觸犯法例的人士,今日下午一時許,警方首次警方舉起「紫旗」向市民發出警告,此次亦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警方首次發出的警告,期間拘捕一人。
然而,警方於下午1時28分及下午1時56分,警方發稿表示銅鑼灣東角道一帶有人群集結及高聲叫囂,以及指有關人士阻礙交通,相關活動有機會干犯《公安條例》有關未經批准集結的罪行,警方遂採取執法行動,並指會嚴正執法,果斷採取拘捕行動。
另外,下午一時行動開始至黃昏的5個小時內,警方於社交平台連發18個帖文,下午三時起每15分鐘至20分鐘的速度帖文,即每小時少5個帖文,當8時亦以影片及負責的女主持旁述,主要提到現場情況及被捕數字。
然而,在下午2時後,不足10分鐘內連發三稿,全部都指明參與運動者有機會涉《國家安全法》罪行,當中指,分別指有人叫喊「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口號,涉嫌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有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即《港區國安法》,又指有關人士集結叫囂,破壞社會安寧,更一度闖出馬路,阻塞交通,並已拘捕逾70人。
此外,警方的發稿中用詞越見嚴厲,先以呼籲式要求群眾離開,不足10分鐘後的發稿以警方會「繼續嚴正執法,絕不手軟」;其後的不足10分鐘後,指「警告群眾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警方會繼續保持高度戒備,遇有違法行為便會堅定執法」並警告會「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