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警方首次舉「紫旗」警告港獨口號 盤點警7種顏色旗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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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昨日(30日)正式刊憲並即時生效,下午1時許已有大批市民在銅鑼灣聚集,期間有人高叫「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口號,在場警員首次舉起針對《港區國安法》的紫色旗幟,警告在場人士涉嫌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如市民無視警告,警方將採取拘捕及其他執法行動。過去警方指揮官及旗手在示威現場,會因現場環境的變化、示威者的行動,舉起不同顏色的警告旗幟,至今最少已使用7種顏色的警告旗幟。
根據警方過往的做法,警方指揮官會先使用大聲公作出口頭警告,而警方旗手亦會按照指揮官的指示,因應示威現場環境的變化、示威者的行動,舉起不同顏色的警告旗幟。如現場的示威者或市民不聽從警方指示,警方則會使用武力及採取拘捕行動。
黃旗:警告現場示威者或市民可能違反法例,或有可能會被檢控。而旗幟內容並未指出警方會使用武力。
藍旗:針對非法集結及非法遊行,警告現場聚集的人士即時散去,如在場人士仍然集結及逗留,警方會以武力驅散及拘捕。
橙旗(封鎖線):警方舉起橙旗,即表示已設立封鎖線,示威者不得越過或衝擊防線。
紅旗:警告示威者不得衝擊警方設立的封鎖線或防線,如示威者使用武力,警方將以武力驅散。
黑旗:警告示威者勿衝擊防線及即時散去,如示威者使用武力,警方將會發射催淚彈驅散及拘捕。
橙旗:警告示威者勿衝擊防線及盡快散去,如示威者使用武力,警方將會開槍驅散。根據過往做法,警方會發射橡膠子彈、布袋彈及催淚彈,警方同時亦會作出拘捕。
紫旗:警告示威者勿展示有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意圖的旗幟、橫額,以及叫口號等,如示威者沒有遵循,警方將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罪行作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