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掛牌 陸委會籲世界關注國安法

撰文:楊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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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家安全法,並在同日生效。
對此,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於7月1日批評,該法其實是「天朝帝國對世界子民發出的律令」,一個外國人在美國公開或私底下批評北京政府,讓香港人憎恨北京政府,可能引起嚴重後果,就觸犯本法。他說,這這不僅台港要關注,也是全世界必須關注的。

陸委會6月18日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在「台港經濟文化策進會」下設「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7月1日,辦公室正式開始營運,由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台港策進會董事長張小月共同揭牌。同時也宣布由陸委會港澳蒙藏處長杜嘉芬、港澳蒙藏處專委游璧如分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員工規模約20多人,至少有20線的電話。

陳明通批評「港版國安法」是天朝對世界子民的律令,全世界都必須關注。(楊家鑫/多維新聞)

陸委會強調,辦公室主要在為港人來台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香港有意來台發展的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等,提供親切、便捷的諮詢與協處服務。併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規與公私協力方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

然而,辦公室選擇放在台外交部主管的公設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大樓,卻別具意涵。該基金會於扁政府時期成立,目的是吸取先進民主國家的民主運作經驗,善盡國際責任,延續全球第三波民主化運動的能量。

「港版國安法」已經在6月30日生效,有觀察指,其法律效力範圍比預期還大,非港人與不在港的人都可能入罪。陳明通先援引「港版國安法」第38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以及第29條第5項「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表示,第38條即指不管是香港人,或台灣人,對「全世界子民都適用」,即若有一個美國人在美國批評北京政府,讓香港人憎恨北京政府,可能引起嚴重後果,就觸犯本法。

陳明通強調,這已經不是香港或台灣該關注的法律,而是全世界都必須關注。「我對港版國安法總結就一句話,這是天朝帝國對世界的子民發出的律令」。

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就設在台灣民主基金會大樓,雖然台政府將招商引資等業務加入,強調吸引港資人才來台,但選址別具意涵。(楊家鑫/多維新聞)

關於台灣協助港人來台是否會被認定為「與境外勢力勾結」,進而影響兩岸關係,陳明通說,港版國安法的出台讓他回想起自己1994年的一篇論文,它的結論是自由民主與專制極權是對立的,一個專制極權的政府,要支撐自由民主的社會,在人類歷史上沒有過、本質上也是矛盾的。雖然希望兩岸有更好的互動、共存共榮,但不幸1994年的文章預見今天的情況。

至於台政府評估現在的香港是否為「一國一制」,以及是否會啟動《港澳條例》第60條停止適用條例,陳明通表示,台政府會密切觀察,並適時對外說明。

此外,台灣是否會認定港資為中資?陳明通則表示,最近台方在緊鑼密鼓檢討法規,辦公室成立目的是歡迎港人來台就學、就業與投資等等,在法令上要放寬,港資背後是不是中資會「從嚴審查」,尋求在更大開放之下能夠確保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