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4幅綠化地擬改建公私營房屋 供逾7,000個單位 容納2萬人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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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問題一直未解決,政府向沙田區議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圖,以改劃7幅土地用作住宅,或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當中4幅用作房屋發展,料可提供約6,180個公營房屋單位,及約1,040個私營單位,可容納約20,430人。

建議的房屋和學校發展用地及擬議交通改善工程(區議會文件)

規劃署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房屋工程組,向沙田區議會發展及房屋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圖。文件指,為增加土地供應,回應公共房屋需求,土拓署於2015年評估馬鞍山「綠化地帶」用地發展房屋的可行性,結果建議7幅政府土地,可用作公私營房屋、小學及水務設施,可提供約6,180個公營房屋單位,及約1,040個私營單位,可容納約20,430人。

根據顧問的研究,文件指,雖然土地位處「綠化土地」,但當中並不包括被認定為具存護價值的地點;大部份文化遺產亦可透過工程設計及實施緩解措施而不受影響。

基於研究結果,文件指當局建議修訂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圖,包括將分別位於樟木頭村以東、以西的土地,及一幅位於馬鞍山村路下段的土地(面積分別約1.46公頃、1.38公頃及2.26公頃),由「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11」地帶,最高地積比率為6.8倍,三幅地可分別提供約1,820、1,660及2,700個公營房屋單位,預計人口約17,310人。

另外,馬鞍山村路上段的2.73公頃「綠化地帶」,將擬改劃為「住宅(乙類)6」地帶,其最高地積比率為3.6倍,建築物高度限制於主水平基準上250米,可提供約1,040私營房屋單位,預計人口約3,120人;並附設一所150個宿位的安老院舍。

至於其餘4幅土地,文件透露將用作支作住宅發展,包括小學、道路等,位於馬鞍山村路上、下段等。另外,梅子林路近富安花園的土地擬改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污水處理廠」地帶,為沙田岩洞污水處理廠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