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闖立法會案|王宗堯、孫曉嵐等加控暴動罪 劉頴匡:無後悔

撰文:王潔恩
出版:更新:

去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在警員撤退後闖入立法會會議廳,破壞多項設施。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社運人士劉頴匡、藝人王宗堯等,一度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近日被律政司加控更嚴重的「暴動」罪。案件今(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劉頴匡上庭前指,不知道未來要面對多重刑期,亦不知日後會否被當局以國安法追究,但稱從未後悔,強調要堅持五大訴求,批評政府「要用最嚴苛嘅法律清算所有抗爭者。」王宗堯上庭前則連聲向到場的支持者說「多謝!」

+2

案件提訊前,東區法院大樓約有十名警員戒備。現場有不少支持者到場,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南區區議員袁嘉蔚、藝人阮民安(Tommy)等。

劉頴匡稱無悔   王宗堯:加油

劉頴匡進入法院大樓前指,事隔近一年,政府終於將當日事件定性為「暴動」,相信反修例的其他抗爭行為,會陸續再被定性為「暴動」,「要用最嚴苛嘅法律,清算所有出過嚟參與嘅抗爭者。」

+8

他又指,現時已有超過600人被控暴動罪,「600幾人係咩概念呢?如果大家每日返工逼巴士,一架雙層巴士坐滿,大約130人⋯有五架完整嘅雙層巴士,滿載抗爭者,佢哋將會付出十年人生作為代價。」他希望,大家亦要關心其他被控暴動罪的人士。

他直言,不知道未來要面對多重刑期,亦不知會否被國安法追究,但坦言仍然從未後悔,強調要堅持五大訴求,「你要擊倒我好容易⋯⋯但我只係200萬個香港人其中一個。」

而藝人王宗堯進場前,亦多次說道「加油」。

出庭後,劉頴匡高呼「五大訴求,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李澤彤攝)(李澤彤攝)

約兩小時後,被告陸續步出大樓,現場人士隨即齊聲高呼「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又有人高呼「撐手足、撐到底」。

王宗堯出庭後指,面對極權打壓,唯有反抗及違法達義,又指不少被告是年輕人,相信若被判處最高刑期,入獄十年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漫長歲月,批評極權正散播白色恐怖。

控方原先提出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最高刑期是監禁3個月。至於暴動罪刑罰較重,最高刑期則是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