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一周年|七一佔領立法會案 劉頴匡、孫曉嵐被改控暴動罪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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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一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並進入破壞,事後多人被捕,原被控以「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今日(9日)表示,控方將申請改控所有涉案人士暴動罪。
劉頴匡指,今天收到律師通知,控方將申請改控所有涉案人士較重的暴動罪。原先控方控告的罪名為「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最高刑期是監禁3個月;經修改後的控罪最高刑期是監禁10年。被告明日(10日)將上庭。
同案被告尚有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她亦於社交網表示,剛接到律師通知,就七一立會案其控罪會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改為暴動。
佔立法會案件被告包括王宗堯
本案共有12名被告,包括藝人王宗堯(41歲)、網媒記者馬啟聰(3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和「畫家」潘浩超(31歲)等,原先各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未知王宗堯等人是否同樣被改控暴動罪。
王宗堯下午在Facebook表示,當局在「大是大非」日子前作出高調動作,「只係想嚇走其他想發聲嘅人,同埋轉移焦點,我相信我並不孤單」,呼籲外界毋須擔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