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衝擊立法會】控方將申請涉案15被告 包括王宗堯等合併處理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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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大規模破壞立法會大樓內的物品,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與另外6人被指涉及其中,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案件今(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表示本案將會與其餘同涉闖立法會事件的案件,以及3宗新傳票案合併,案件將會一共涉及15人,案件押後6月15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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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再提訊的7名被告:黃家豪(20歲,學生)、羅樂生(19歲,廚師)、周樂謙(29歲,車房工人)、何俊諺(21歲,運輸工人)、畢慧芬(24歲,無業)、孫曉嵐(23歲,無業)及潘浩超(31歲,無業),全部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黃家豪亦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潘浩超則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及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控方表示本案已完成調查及索取了法律意見,控方決定將相關案件合併處理,合併申請會在6月10日提訊時處理。裁判官批准押後,除畢慧芬及潘浩超期間須還柙外,其餘5名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王宗堯劉頴匡等亦有被控
社運人士劉頴匡(26歲)、學生文家健(21歲)、藝人王宗堯(41歲)、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及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同被指涉闖立法會的事件,他們的案件早前已分別提堂。
案件編號:ESCC224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