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未列職業病 勞工處稱需證明工作增染病率 議員轟涼薄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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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今日(21日)召開會議,多名立法會議員促將新冠肺炎列為職業病。勞工處回覆指,職業病需考量工作環境染病風險、工作環境發病比率高於平均人口發病率等因素,目前仍在收集資料中,強調需明確因果關係。
不過,多名議員轟勞工處回應涼薄,郭家麒議員反駁港府扭曲標準,舉例醫護高風險是不實的科學問題,「係咪要死多幾個醫生,多幾個護士中招先係?呢啲係咪人話嚟?」

機場有大批旅客到港,醫護人員需要為他們檢測。(歐嘉樂攝/資料圖片)

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梁永恩表示,參考國際勞工組織,列為職業病需有科學根據,其一是工作環境染病風險,另外工作環境發病比率須遠高於平均人口發病率,「沙士當時是很高的比率」,故符合條件。他指,現正研究本港一千多宗的感染源頭,強調需有科學根據才可列入職業病。

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梁永恩表示,現正研究本港一千多宗的感染源頭,強調需有科學根據才可列入職業病。(資料圖片)

張超雄​:比足夠裝備,感染人數好少,就再唔駛畀保障佢哋?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新冠肺炎是傳染病,不少人如醫護、空勤人員、司機、外傭風險高於一般人士,甚至已出現案例。他認為政府不應只看感染人數,而應是考慮疾病風險,反問「醫護做得好,比足夠裝備,感染人數好少,就再唔駛畀保障佢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亦質疑,疫情肆虐,惟不少人未能如公務員在家工作,「依家唔係去玩呀,所有人返工都面對危險」,直言打工仔沒有保障。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炮轟,不少國家如意大利、德國、比利時已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為職業病,反駁港府扭曲定義,指醫護高風險是科學問題,「係咪要死多幾個醫生,多幾個護士中招先係?呢啲係咪人話嚟?」醫護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亦斥梁永恩涼薄。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炮轟指:「係咪要死多幾個醫生,多幾個護士中招先係?呢啲係咪人話嚟?」(資料圖片)

梁永恩回覆指,勞工處留意香港整體感染情況,不是只看死亡數據。他又指,因列為職業病後,僱主需直接提供賠償,強調需有清晰因果關係。他舉例,當疾病在社交廣泛傳開,難以確定染病與職業有關,「有可能係去咗唱K、酒吧」。他說,勞工處一直與衞生署有緊密關係,不同意現時僱員沒有保障。

勞工處助理處長(僱員權益)李志聰補充,現時在《僱員補償條例》36條 ,若市民不幸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可合理推斷他們是於工作期間感染得病,而僱主須為此作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