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19歲女涉藏鐵鎚摺刀獲改控罪 案押後預審 繼續還柙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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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網民發起「三罷」行動,並在各區堵路,一名19歲少女涉在長沙灣藏有鐵鎚、摺刀及易燃物體等。她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改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並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預審,其保釋申請遭裁判官拒絕,期間還柙看管。

原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

女被告韓德芳(19歲)現為大專生,她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在長沙灣福榮街攜有攻擊性武器,包括一枝30厘米鐵鎚、一把刀鋒長10厘米、可延伸至20厘米的摺刀、一個膠瓶內含960毫升易燃液體、士巴拿、螺絲批、打火機與一疊報紙。

控方今申請由原先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改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並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罪。

會爭議物品是否作非法用途

被告否認控罪,控方透露會傳召5名證人,並訂於下月6日預審。辯方表示會爭議被告持有物品,是否作非法用途。被告提出以5萬元保釋,控方卻指事件仍未平熄,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拒絕讓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WKCC4264/2019